关于2015年度台安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督察审计整改-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度台安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督察审计整改-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度台安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6-11-15 15:33来源:县审计局作者:张丹点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以县人大批准的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为依据,重点审计财政主管部门、部分单位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我县财政、税务和相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转艰难等诸多困难,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全力组织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了全县干部职工工资的发放,基本保证了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全县财政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财政20152月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总量192055万元,支出总量177850万元,年终结余1420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全县基金收入总量47167万元,支出总量39312万元,年终结余7855万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未全部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单位。

    2015年支出预算中有44989.6万元为待分资金,由财政局科室代编的,需要在执行中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未做到科学、准确预算。将预算资金分块预留,这虽然是多年习惯作法,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不符合预算法的有关规定。

    (二)超范围安排预备费。

    2015年县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预算执行中全部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00万元。

    (三)预算执行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201518,县人大常委会批准2015年年初预算。实际执行中,预算支出调整频繁,涉及项目多,调整金额大,预算约束力软化。2015年下达追加调整支出指标文件387份,金额14156万元,未及时将预算调整方案上报县人大。对全年度的预算调整情况在1221才上报县人大批准。

    (四)决算填报不真实。

    2015年总决算报表中,社保基金收支决算表中填报数据与社保基金专户账面数据不符,决算报表中2015年社保基金收入及累计结余均大于账面数据,比账面实际结余多10542.6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管理、资源优化配置和资金使用绩效、政府性收支完整性、财政支出进度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各类专项资金,金额74538万元。

    1.挤占挪用当年市以上专项资金60719万元。

    2015年市财政下达我县市以上转移支付项目指标398个,金额共计111255万元,拨付县国库105462万元,直达社保专户5793万元。县财政下达指标金额共计76267万元,未下达指标金额29195万元;国库已拨付31898万元,国库未拨金额共计73564万元(国库欠拨5935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205万元),应结余73564万元,但实际国库银行存款余额为12845万元,造成挤占挪用当年市以上专项资金60719万元,占当年的55%

    2.借款占用财政专户及部门单位专项资金13819万元。

    2015年县财政以借款形式占用财政专户及部门单位专项资金13819万元,其中:物业管理办公室住房维修基金6000万元、新区建设管理处255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2427万元、国土局补偿安置专户1200万元、采购资金专户800万元、公安局装备费700万元、民政局村补助142万元。

    (二)欠拨社保专户县配套资金21939.5万元。

    1.欠拨社保资金县配套11396.9万元。

    2015年当年国库欠拨社保专户社保资金县配套2786万元,其中:欠拨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2225万元、军转干部生活费218万元、离休干部医药费200万元、非公办退休教师生活补助125万元、事转企补差18万元。社保专户对以上资金实际已支付,因国库欠拨造成支出挤占专户内其他资金。

    以上资金截止2015年末国库累计欠拨11396.9万元,其中:欠拨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8417万元、离休干部医药费1216.3万元、军转干部生活费1132万元、事转企补差488.6万元、非公办退休教师生活补助143万元。

    2.欠拨社保基金县配套10542.6万元。

    截止2015年末,国库累计欠拨社保基金县配套10542.6万元,其中:欠拨2010年至2015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金8464.6万元、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669万元、2010-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409万元。

    (三)借款周转财政运行,金额40248.7万元。

    2015年县财政以借款周转财政运行,年度内向上下级财政及企业借款40248.7万元,其中:市财政局4500万元、台南街道304.7万元、台北街道582万元、台东街道468万元、台西街道455万元、工业园区6653万元、农高区17万元、恩良医院8353万元、教育局3135万元、供热公司450万元、中医院414万元、22家企业14917万元。

    (四)超支挂账,金额3685万元。

    2015年因预算支出过大,为平衡预算年末将超支部分进行调整,将一部分基金支出转列暂付款3685万元(城建局748万元、电力承装工程处269万元、房屋征收局2668万元),超支挂账将财政赤字转为隐性。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7月至20166月,对50个部门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余和结转、资产管理等情况。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

    一些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串项使用或用于公用经费支出,涉及6个部门单位,金额3800余万元。部分专项资金存在申报不规范、分配不均衡、使用效益不佳等问题。

    (二)应缴未缴、坐收坐支财政资金。

    粮食局、广播电视台、旅游局、教育局应缴未缴财政资金914.9万元;国土资源局应缴未缴上级资金63.7万元;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公路工程公司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金54.9万元。

    (三)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预决算管理不够规范。

    达牛中心校、桑林中心校、机关事务管理局、残联等单位工程完工后未及时进行工程决算、验收或验收手续不健全;公路段支付设计费未按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招投标;征收局支付西幺路子、金帝三期回迁小区环境整治工程款367.38万元,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8.37万元。

    除以上所列主要问题外,县直部门单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个别部门单位交通费过高。

    四、镇场街道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我县10个镇、场、街道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空转税款虚增财政收入。

    2015年,按照省、市作实财政收入的要求,大部分镇、场、街道对于假卖国有资产等方式虚增的财政收入做出调整,但新开河镇、台北街道、桓洞镇、西平林场仍存在空转耕地占用税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

    (二)公用经费支出超标准、超范围。

    三公经费支出上,公务接待费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部分镇、场、街道的车辆运行维护费依然居高不下,超标准支出问题比较严重,食堂支出费用较大,后勤支出管理比较混乱。

    (三)挤占挪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黄沙坨镇挤占转移支付资金67.57万元、韭菜台镇挤占转移支付资金5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运行和发放职工工资。

    (四)固定资产未经政府统一采购。

    大部分镇、场、街道用上级财政拨入的财政资金购买办公设备,未经政府统一采购或未办理自行采购手续。

    (五)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部分镇、场、街道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长期闲置应作报废处理的不做销账手续,新增固定资产未能及时入账。特别是部分用财政资金以个人或企业名义购置的公务用车长期账外管理,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六)未按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招投标。

    部分镇、场、街道对一些按规定应招投标的工程进行拆分处理,规避招投标,工程结算不够规范,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七)财政核算手段落后。

    部分镇、场、街道因财务核算软件没能及时升级,均用手工记账,核算手段落后影响了财政核算的工作效率和信息提供的及时性。

    除以上所列主要问题外,镇、场、街道仍然存在白条抵库、超限额使用现金、借用账户、内控制度不健全、接受和使用不合规发票等问题。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针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为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公共服务导向,完善财政收支行为。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构建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挥财政的公共服务导向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地方财政收支结构,努力增收节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确保预算收支平衡;督促各部门、镇、场、街道及时安排使用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二三级单位的预算执行监管,增强基层财经法纪和预算意识。

    (二)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

    科学测算预算收支,提高预算的准确性。预算安排要严格执行县人大的批准,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范围,各类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与本专项无关的其他支出。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及时报县人大批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把专项资金实施绩效情况,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预算分配以及资金拨付管理的规范性。

    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预算分配以及资金拨付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国库直接支付比重,杜绝采取以拨作支等违规方式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形成虚列支出,减少财政专项资金在财政专户中的滞留、占用时间,切实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率、安全性和透明度;杜绝以预拨经费的方式办理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对于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新增的支出项目,应按法定程序通过动支预备费或调整当年预算予以解决;严肃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加大存量财政借款回收力度,控制新增财政库款出借,健全有效机制,确保预算严肃,执行真实,使用高效及财政安全。同时,完善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部门的财务监督指导等工作,全面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我县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切实维护《预算法》、《审计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小康台安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