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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关于台安县2014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编制单位公开摇号的公告
时间:2017-08-09 09:07来源:县自然资源局作者:陈炼点击: 次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验收规程》(TD/T1013-201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66号)文件精神,我县2014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采取摇号方式确定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台安县2014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编制。
2、资金来源:省下拨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资金。
3、资金预算:编制评定报告所需费用按照项目预算书(财审后)“竣工验收费”中的“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标准部分列支。
4、质量要求:评定报告要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的参考模板格式和内容编写,质量达到市局验收标准。
二、报名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辽宁省内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报名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8时30分始至2017年8月11日下午5时止。
2、报名地点:台安县国土资源局。
3、报名方式:申请本次摇号的编制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我局申请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等方式申请。
四、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养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摇号时间、地点及方式
1、摇号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9:30;
2、摇号地点:台安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3、摇号方式:
(1)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进入公开随机摇号名单,由报名单位现场随机选取两个号码放入摇号机;
(2)按照报名顺序,由报名单位在摇号机上抽取代表本单位的号码,抽取号码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报名单位,并由报名单位签字确认;
(3)最后将报名单位摇出号码放入摇号机,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摇号,摇出号码所对应的报名单位为台安县2014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编制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3941276678
台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