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督察审计整改-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督察审计整改-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7-10-27 09:14来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作者:刘晓雨点击:

    ——2017年7月27日在第十七届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上
    审计局局长张振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台安县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我们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重点审计了县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40家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及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在全面揭示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和反映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着力保障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化改革,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我县财政、税务和相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面对整体经济下行、国家实行减税减负政策等因素影响,能够采取积极措施有效筹措财政资金,同时,通过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刚性支出,确保了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及年度收支平衡的财政工作目标。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管理、资源优化配置和资金使用绩效、政府性收支完整性、财政支出进度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2016年度台安县本级决算(草案)反映: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总量277683万元,支出总量264336万元,年终结余13347万元。基金收入总量42775万元,支出总量31262万元,年终结余11513万元。社保基金收入总计29940万元,支出总计28954万元,收支结余98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1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为0。
      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县财政较好地履行了具体组织县级预算执行的职能,财政财务收支基本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但审计也发现,预算管理还不够完善,财政管理方式还不完全适应,有的重点工作缺乏财力保障,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在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仍需要纠正和改进。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预算体系不完整
      2016年县财政仅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预算编报。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无相关业务未进行预算,但缺失零预算的编报。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预算编制,但未纳入预算体系。以上行为造成政府预算体系缺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年初预算未全部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年初预算到位率偏低
      2016年度年初支出总预算为139520万元,其中:已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预算为102317万元、预算待分为37203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预算待分为34203万元),需在执行中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预算待分中扣除预备费3000万元,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预算为3420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5%。
      3.决算填报不真实
      2016年在总决算报表中,社保基金收支决算表中填报数据与社保基金专户账面数据不符,决算表中2016年社保基金累计结余30103万元,社保基金账面结余为19886万元,相差10217万元。社保基金决算填报不真实。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支挂账31887万元,将财政赤字转为隐性
      县财政在年终决算时对超出预算支出控制指标的支出进行调节,通过调整会计账目将其转入往来款科目核算并长期挂账。2016年12月31日县财政下达《关于下达调整预算资金指标的通知》(台财指预816号),其中涉及调整指标的单位有37家,调减金额共计31887万元。县财政将一般预算支出调减转列其他应收款,实际资金已经拨付,将当年财政赤字转为隐性,形成超支挂账31887万元,透支以后年度的财力。另外,以预借、超支、预拨经费形成挂账,截止2016年末累计金额达142020万元,造成占压了大量的国库资金,加大了国库的支付风险。
      2.滞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662万元
      2016年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滞拨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662万元,占当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9328万元的44%。同时,因财力紧张,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被挤占挪用17411万元。
      3.欠拨社保专户社保基金及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6021.53万元
      截止2016年末,国库累计欠拨社保专户社保基金及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6021.53万元(上级补助专项资金2278.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3742.63万元),其中:欠拨社保基金22288.9万元、欠拨县级财政补助资金3732.63万元。
      以上资金国库多年欠拨社保专户,但社保专户为确保社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造成支出占用基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及专户内其他类保障资金。另外,因国库欠拨造成社保基金收入、结余不实。社保基金缺口严重,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增大。截止2016年末,社保基金专户部分资金结余已为负数,金额共计-13742万元。
      4.欠拨采购办采购项目资金1355万元
      截止2016年末,国库欠拨采购办采购项目资金共计1355万元。2016年度采购办已完成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并将采购项目资金已结算给供应商,因国库欠拨采购款1033万元,造成结算挤占专户内其他资金。以上资金截止2017年4月末,已拨付到采购专户206万元,尚有827万元未拨付。另外,还有一部分采购项目未结算给供应商,形成账外欠供应商采购款322万元。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举借债务周转财政运行,金额37160万元
      由于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只能举债运转。2016年县财政采取预算内、预算外、城投公司的名义向企业借款形成新的债务,金额共计37160万元,用于周转财政运行。
      2.非税收入专户暂存款余额过大,金额4264万元
      非税收入专户未及时清理暂存款,造成暂存款余额过大。截止2016年末,由多年形成的竞买保证金、配套款、罚没款等收入4264万元,结存于非税收入专户,记入暂存款。审计期间,非税收入专户将暂存款进行清理,上缴国库3246万元,返还鞍山海量地产公司墙改基金29万元。截止至审计日,暂存款余额为989万元。
      3.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县财政大量的往来款项多年挂账,暂付和出借资金长期没有清理结算和收回。截止2016年末,预算内预拨经费2374万元、其他应收款139646万元、其他应付款75069万元。预算外其他应收款94601万元、暂存款96361万元、其他应付款2911万元。县财源建设办公室应收账款10447万元(周转金放款7830万元、借给下级周转金2617万元),其他应收款1432万元,应付票据额6217万元、预收账款1560万元、其他应付款1247万元。
      县财政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笔数多、余额大的问题比较严重,有的挂账甚至长达十多二十年之久。同时,因账面记载不详细,部分往来款项的性质和具体用途无法说清。大量的往来款挂账造成滞留财政资金,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在对全县220家预算单位2016年预算执行和财务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和筛查比对的基础上重点对40家单位实施了审计,抽查财政拨款预算34588.3万元(占其财政拨款预算的30%),其中:专项7026.9万元。从审计结果看,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和预算管理的规定,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预决算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持续压减,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基本规范,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个别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预算支出安排、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还不够规范,主要是:
      (一)滞留、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交通局滞留乡级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专项资金324万元、民政局滞留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费、退役士兵安置费等90万元、水利局滞留大禹杯专项资金20.3万元、残疾人联合会挤占挪用残疾人就业保障专项资金39.04万元。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民政局、第二初级中学、黄沙中心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等6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及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敬老院、经济和信息化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超预算支出问题
      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处超预算支出834万元、环境卫生管理处超预算支出5.3万元。
      (四)未按规定取得发票问题
      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机监理所等14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11.7万元。
      (五)财务手续不健全问题
      教育局、第二高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高力房中心校等6个部门(单位)在相关支出及办公用品发放上财务手续不健全;市场监督执法大队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的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有的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将另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以上审计问题有些上年审计已经存在,但未得到有效解决,有些则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和推进重大项目政策措施落实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审计建议:
      (一)健全完善预算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编制管理
      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新预算法为契机,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的健全。严格控制代编预算,提高预算到位率;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使项目预算做到实、细、准;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细化编制内容,严格约束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执行,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依法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努力构建全面规范、高效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力
      提高国库资金管理水平,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支出效率,加快预算批复进度和资金下达及支付进度,定期对未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全面清理财政暂存款和暂付款,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处理力度。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加强监督,强化财政、财务管理。杜绝以“预拨经费”的方式办理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对于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新增的支出项目,应按法定程序通过动支预备费或调整当年预算予以解决;严肃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加大存量财政借款回收力度,控制新增财政库款出借,健全有效机制,确保预算严肃,执行真实,使用高效及财政资金安全。
      (三)建立健全财政全过程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快财政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全过程监督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财政资金调度工作,严禁一般财政资金占用专项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和清理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防止资金积压和沉淀,加强结转资金的使用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严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管理使用财政资金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公职人员要增强依法理财意识,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建设楼堂馆所的监督检查,规范县直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严禁以各种形式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收取和上缴各项财政性资金。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增强监督实效
      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联动、问责、跟踪检查等制度,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加强审计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