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市区内实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建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市区内实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建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市区内实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建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11-13 11:32来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作者:刘晓雨点击:

    蔡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内实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结合代表建议,我县今年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提高垃圾回收水平。在城区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箱和衣物回收箱,对保洁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并由保洁员监督投放。计划年内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箱50个,衣物回收箱50个。
      二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目前正在同广州一家环境公司洽谈,有望11月底签订合同,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我县将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做好垃圾分类排放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条幅、图板等宣传方式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和方式,制作宣传条幅、图板20个。
      感谢您对台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