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2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2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2次常务会议
    时间:2019-05-10 10:25来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作者:刘晓雨点击:

      2019年4月9日,县政府召开十八届22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工信局关于台安县2019年县级领导干部包扶企业一企一策责任说明及台安县2019年引进“轻经济”、“盘活闲置资产”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解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县工信局要进一步调整县级领导干部包扶企业名单,确保与县委、县政府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一致。
      2、县政府包扶企业责任领导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任务分工亲自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主动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查摆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问题解决策略和未来发展策略,形成一企一档一策。
      3、各镇场街道、各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加强与所属企业沟通联系,梳理重点、难点问题,定期与包扶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执行解决办法和措施。县工信局要定期对领导干部包扶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4、各有关部门、各镇场街道、各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引进“轻经济”、“盘活闲置资产”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狠抓落实,采用招商引企盘活等有效方式,确保圆满完成任务目标,推动我县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5、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对“两项”工作完成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二、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台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进展情况,原则通过了台安县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一)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稳步推进此项工作,会议要求:
      1、各镇场街道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全力开展摸底调查土地性质甄别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对“三调”前存在错报、误报的可启动纠错程序,及时进行更正,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县自然资源局。
      2、县自然资源局及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调”工作。
      (二)按照全省造林绿化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为扎实推进“绿色台安、生态台安”建设进程,积极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不断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动员社会各界迅速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保质保量完成生态建设任务,会议要求:
      1、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要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林业产业发展长远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加强行业指导,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促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2、各镇场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作为造林绿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今年造林绿化工作任务合理分配到村,落实到人,严把造林质量关,做到包种包活,保证成活率,圆满完成今年造林任务。
      3、从2019年5月1日起,原则上全县林木禁伐5年,禁伐期间因科学研究、自然灾害及手续健全的征占林地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采伐的,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规定审批。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台安县食品安全建设年实施意见的汇报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议要求: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食品安全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食品安全与质量的社会需求。
      2、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履行好相关职责,明确责任,常抓不懈,加强食品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行业监管。
      3、县公安局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确保公共食品安全。
      四、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关于台安县农村小学闲置资产处置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决定:
      成立农村小学闲置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各镇场街道、村不得擅自占用、处置农村小学闲置资产。
      会议要求:
      1、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实施意见》,并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制定相关处置方式标准,确保公共资产不流失。
      2、各镇场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县教育局完成我县农村小学闲置资产处置工作,确保闲置资产得到合理保护、有效利用。
      五、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台安县2019年农村公路大中修、新改建、险桥改造工程配套资金情况及运管处所属企业转制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要求: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2019年农村公路各项工程计划和相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
      1、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负责牵头推进落实我县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及险桥改造等工程公开招投标相关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2、相关镇场街道要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坚持建管并重,要切实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使用寿命和通行质量。
      3、县财政局及相关镇场街道要切实做好资金筹措及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运管处所属企业改制工作,会议决定:
      1、同意运管处所属三家企业进行改制,依法出售部分资产、安置职工,将三家企业划归交建集团。企业资产经相关部门评估,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对外出售。
      2、企业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依法给予相应经济补偿,企业资产出售后所得资金偿还县财政局。
      会议要求: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做好企业改制组织实施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方案》做好企业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严格操作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思想稳定,改制工作顺利完成。
      六、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住建局关于2019年台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县住建局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适当增加投入小,贴近民生的全民健身等设施,更好地满足群众公共文化需求。
      2、县财政局在保障刚性支出的前提下,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做好资金筹措工作。
      七、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人社局关于恢复西佛镇达莲泡村为行政建制村的汇报
      会议决定:
      同意恢复西佛镇达莲泡村(含石家村)为行政建制村。
      会议要求:
      西佛镇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确保恢复行政建制相关工作合法合规、顺利实施。
      八、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高力房镇关于永安建材厂土地复垦项目的汇报
      会议决定:
      同意高力房镇实施永安建材厂土地复垦项目。
      会议要求:
      高力房镇要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做好复垦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招投标等相关工作,推进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九、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关于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各镇场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度。
      2、县公安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常抓不懈,结合各自分管行业领域抓好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入到各项工作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