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19〕26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关于调整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的通知》(辽商改办发〔2019〕1号),统筹机构改革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调整下发后,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涉及的《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照程序更新发布。同时,《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62号文件中的《台安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废止。

  附件: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