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辽河支流小柳河提升水质保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辽河支流小柳河提升水质保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19〕25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辽河支流小柳河提升水质保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减少面源污染,科学考量水质污染成因,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加大监管、投资和监测力度,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以继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源头治理工程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水环境为目的,多措并举,综合发力,精准治污,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长期满足考核指标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
  小柳河共设4个监控断面,分别为新开桥、富家桥、小麦闸上、王家泵站。
  (一)工作目标
  小柳河流域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小柳河出市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功能区水质标准,力争2019年末小柳河水质全面达标。
  (二)考核标准
  新开桥断面、富家桥断面、小麦闸上断面、王家泵站出市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质标准。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小柳河岸线管理
  1.进行河流划界确权,对小柳河及其汇入河流开展河道管理范围精准定位工作,明晰河流划界权属。
  2.开展河道清淤,对小柳河及其汇入河流污染严重河段河道进行彻底清淤,提高河流自净能力;对河道及两岸垃圾和畜禽粪便、河中漂浮杂物、岸线的违法建筑物进行清理整治。
  3.清理围河造田,对小柳河及汇入河流的两岸岸线内,清理整治农田耕地种植,严禁以各种名义围垦河流。(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场街道)
  (二)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管
  2019年5月末,县农高园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台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县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台安经济开发区、农高园、城建集团)
  (三)杜绝城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
  加强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使县城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城建集团)
  (四)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加强畜禽养殖场治理改造、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推进化肥减量和农药零增长,减少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各镇场街道)
  (五)加强沿河环境监察
  严密排查小柳河及其支流沿岸的排污口,严禁污染物违规排入河道。(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各镇场街道)
  (六)全面实施河长制
  制定并落实 “一河一策”工作方案。下发《关于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的通告》,沿河镇场街道、村组普遍张贴宣传,责任落实到村组,各村派专人负责宣传清理工作,实时监督日常河道动态。对村屯易倾倒垃圾河(渠)段增设防护网,并设置宣传、警示牌,标识安全警示内容和举报监督电话。(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场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河长制”,将其作为加强河流管理保护的重要举措,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河长负责、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尽早改善小柳河水质。
  (二)落实治理资金
  千方百计筹措治理资金,特别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保障项目投资到位、进度到位、管理到位、配套政策到位。大力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项目。
  (三)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对流域内的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并且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污染严重行业的项目,严格把关和验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环保知识,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增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提高企业和群众应对污染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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