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2日,县政府召开十八届24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台安县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各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措施,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2、县住建局要会同县扶贫与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对各镇场街道自查出的245户建档立卡疑似危房户进行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做好实施改造工作,确保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不落一户。
3、各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和分配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合规使用扶贫资金,严禁虚报冒领、贪占挪用、资金滞留等现象发生,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
二、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政府办关于2019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各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调度,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衔接,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运行顺畅,提高办结率。
2、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定期进行调度,跟踪推进,务求实效。
3、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提交前,要经承办部门主要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并签字后上报。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县农村散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县人社局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待省政府方案出台后,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县方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2、县人社局要会同各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散埋乱葬问题整治工作力度,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坚决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问题。
3、各镇场街道负有整治散埋乱葬工作的主体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舆论引导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环保局关于台安县废油泥(渣)坑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台安县辽河支流小柳河提升水质保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台安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各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规范操作、科学处置,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废油泥(渣)外运处置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并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对装卸困难的废油泥(渣)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同意台安铋濠环台账技有限公司按照每吨2000元价格现场称重干化、油水分离技术处理后,再进行外运处置工作。聘请杜晓明研究员为我县废油泥(渣)坑塘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顾问,服务费15万元,县环保局签订合作协议。采纳专家意见,选择16号坑塘,由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直接进行场地调查;为确保年底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5个废油泥(渣)坑塘销号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其他4个废油泥(渣)坑塘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污染场地调查单位。
2、各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台安县辽河支流小柳河提升水质保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多措并举,精准治污,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确保2019年底小柳河水质全面达标。
3、县环保局要会同各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的整改事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不折不扣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我县按照《整改任务清单》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整改事项。
五、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台安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各镇场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抓好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监管措施,重点围绕建筑施工、危化产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坚决予以关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负责人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六、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公安局关于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汇报
鉴于县公安局临时工作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和警力不足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议决定:
1、面向公安机关内部临时工作人员招录警务辅助人员60人,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0人,招录基本条件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
2、县人社局负责配合县公安局对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进行把关和指导,确保招录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3、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局负责解决。
会议要求:
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招录程序和标准,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七、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发改局关于上半年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全县金融领域黑恶势力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铲除金融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全县金融安全稳健运行。
2、各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营造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