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19年台安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意见征集及采纳-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2019年台安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意见征集及采纳-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2019年台安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时间:2019-09-10 18:28来源:县政府办作者:王作旭点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2019年辽宁省农村户厕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结合我县实际,台安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2019年台安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现就《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9月17日前报送至台安县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anyncj306@126.com),台安县农业农村局将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研究印发执行。

        联系电话:0412-4890205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0日

    2019年台安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征集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2019年辽宁省农村户厕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群众接受、实用耐用、不污染环境和“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思路及要求,推动农村户厕改造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完成省市下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1527座任务。积极推进8个省级美丽示范村申报村3654座无害化厕所改造,美丽示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扎实推进22个县级美丽示范村、50个整洁村5854座无害化厕所改造,同时推进达标村厕所入院,争取全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3%。
        2020年,全县153个行政村厕所改造全覆盖。美丽示范村实施整村推进无害化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全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4%,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党委政府重点抓好政策支持、标准制定、示范引导等,不能大包大揽,不替农民做主,不搞强迫命令。各地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习惯,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任务。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原则上一户一厕,宜水则水、宜入户则入户,因户施策,不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工程。
        (三)量力而行、有序实施。坚持先易后难,梯次推进,久久为功,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坚决克服短期行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管结合,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持之以恒将农村“厕所革命”进行到底。
        (四)结果导向、先建后补。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务实推进,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注重资金绩效,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四、模式选择
        根据《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结合我县实际,户内选择户内三格化粪池式和下水道水冲式为主要建设模式,即二类厕所;户外选择户外独立三格或两格化粪池双池交替式为主要建设模式,即三类厕所。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资金来源。主要为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财政奖补资金并整合其他相关项目资金。现已落实资金包括: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国家预算内投资中投入厕所改造资金737.7万元;省、市农业系统改造厕所补助427.56万元(1527座×2800元/座);省环保、卫健系统1955.2万元,用于实施厕所改造。同时,要发挥县镇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金资本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发挥城建集团等国有企业集团优势,推动建立市场化建设。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和村民建设家园主动性,出资出劳共同改厕。
        (二)使用方向。资金由县统筹使用,根据农村改厕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支持内容。对按程序申报的农户,自发开展改厕的,经验收合格后,可直接按标准将补助资金兑付农户;无力自发改厕的,可与镇村签订协议,由镇村组织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协议规定兑付补助资金。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坚持整村推进,优先满足美丽示范村建设。
        (三)奖补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县整合省奖补及市县补助资金按以下厕所类别进行奖补:
        1、2019年春季,韭菜台镇四方台村等9个村申报《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其中新开河镇雷屯村、达牛镇达牛村、桓洞镇桓洞(祁木)村、洪家农牧场洪家村项目的设计、申报范围涵盖了每个项目申报村的全部农户,由于项目中途调整,每个村只批准建设200户以内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为使这四个村2019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政府决定由新开河镇政府、达牛镇政府、桓洞镇政府、洪家农牧场负责这4个村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实施范围以外(每村200户)农户的厕所建设工作,建设标准执行《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依据台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优先安排在2020年省市厕所改造补贴项目资金范围内,补助标准按2019年省、市厕改补助标准执行,若2020年省市厕所改造补贴标准高于2019年标准,按2020年标准执行;若2020年省市厕所改造补贴标准低于2019年标准,按2019年标准执行,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齐。
        2、完成省市下达的1527座以内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按省定二类户厕即户内三格化粪池水冲式和下水道水冲式模式实施建设的,按照2800元/座标准予以补助(省级补助1600元/座、市级补助1200元/座)。
        3、按省定标准三类厕所实施户外独立三格或两格化粪池、双池交替式建设的,按照1600元/座标准予以补助(省级补助900元/座、市级补助700元/座)(2019年台安县改厕任务分配表见附件3、4)。
        六、重点任务
        (一)科学组织推进。按照“县负总责、镇场街道抓落实”的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坚持美丽示范村和农民群众意愿强、技术模式成熟适用、后续管护有保障的地区整村推进。多年无人居住或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不列入改造计划,不计为改厕户数基数。经济条件较好、改厕意愿高的镇、村,对户厕改造也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加强质量监管。各地建设施工,既可采取统一施工,也可由镇场街道和村集体组织施工。统一施工的,要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或工程队严格按照省级标准施工要求统一建设。要建立政府监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工程质量。
        (三)强化管护运营。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理念,以镇村为主体建立后续管护机制,明确厕所设备管护机制,配套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积极参与运行管护,引导当地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确保改厕用得住、运行好。
        七、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及验收(2019年9月1日—10月31日)。各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模式、验收办法。具体安排为:9月1日前,各镇场街道及所属村将项目工作方案、建设模式、检验检测报告等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纸质版一式4份)。9月15日起,每周一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按时间节点,梯次组织验收,改厕村实施建档立卡,要有全部改厕档案(包括全村改厕明细表、所在村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量、改厕类型、改厕前后对比图片、农户投资投劳、施工单位、竣工时间、县级验收时间、农户签字、联系电话等),一户一档、一村一档,长期保存。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县年度农村改厕项目验收,验收比例为100%,形成验收报告。11月30日前接受市农村改厕项目核验,验收比例不低于20%。12月15日前,迎接省农村改厕项目抽验,抽检比例不低于5%。
        (二)项目总结(2019年12月16日—31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完成2019年全县农村改厕项目总结报告。
        (三)资金拨付(2020年4月—6月)。县政府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抽验报告,省市补助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台安县农村户厕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责任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推进。镇场街道党(工)委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高位推动,严抓落实。
        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各镇场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
        (二)落实工作机制。一是严格实行项目备案制。严格落实农村改厕项目逐级备案制度。项目文件统一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备案,备案要件中须含有项目方案、项目合同等相关材料。二是严格执行工程标准。要严格按照省级改厕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队伍进行专业化培训,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要求,坚决杜绝因施工建设不规范造成无法持续使用。三是加强数据管理。各镇场街道要详细掌握截止2018年底未完成村庄改厕的基本信息、2019年及以后每年完成农村改厕村庄的基本信息,实行“建档立卡、逐个销号”。
        (三)严格竣工验收。对完工后的改厕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发改、财政、环保、卫健、审计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镇场街道或村级组织建设的,镇场街道工作人员要逐户验收,经第三方监理验收和县级核查后,再经上述程序进行奖补。强化资金监管,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台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9年台安县改厕任务分配表
        意见截止反馈日期为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