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县政府召开十八届27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林业草原局关于台安县2019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及台安县2019年秋季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非法占用林地处理意见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县林业草原局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对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各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认真落实防火工作职责,确保我县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县林业草原局及未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镇场街道要立即行动,把握秋季植树造林有利时机,保质保量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
3、县林业草原局要统一政策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非法占用林地问题,对树木确需进行砍伐的要进行鉴定论证并报请县政府批准。
二、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城建集团关于台安县城乡环卫产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
1、由县城建集团成立台安县城乡环卫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镇村环卫管理服务工作。
2、按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优先保障村内环境卫生清洁”的要求,将上级拨付的此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使用,拨付到县城建集团,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会议要求:
1、县城建集团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重点是人员工资标准及保险等事项。
2、各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推进乡村环卫服务工作。
3、县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验收工作。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司法局关于法治台安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的汇报。
会议要求:
要全面落实《法治台安建设实施纲要》的各项重点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改革,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
四、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双份”承包地解决预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
在新的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出台前,暂按照《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妇联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通知》(辽农经〔2016〕154号)文件解决“双份”承包地问题,对于不应确权的另一份承包地,转为其他方式承包,其承包费用于优先解决人地矛盾问题。
会议要求:
县农业发展中心及各镇场街道要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信访稳定。
五、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关于台安县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未办结案件整改情况和废油泥(渣)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县环保局及相关镇要加快废油泥(渣)外运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对废油泥(渣)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监管力度,避免整改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2、县环保局要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制定污染土壤修复方案,并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工作,确保2019年末前完成5个废油泥(渣)坑塘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销号任务。
3、洪家农牧场要积极研究“2590号”案件解决办法,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4、县人社局(民政局)要尽快办理县殡仪馆环保审批手续,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六、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拨付县级产业扶贫设施农业小区资金等三项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1、将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已奖代补100万元和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公司捐赠的200万元,共计300万元全部用于县级产业扶贫设施农业小区建设,并划入专户管理。
2、由城区对口帮扶资金列支1295元,用于台北街道樊家村贫困户张洪发生猪养殖项目扶贫贷款政府贴息。
3、同意调整并向韭菜台镇、高力房镇等11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镇、街道拨付2019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48万元,调整后的拨付资金与原拨付资金采取多退少补方式,切实保证资金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
1、富家镇要抓紧时间完成县级产业扶贫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确保今年入冬前投入使用。
2、县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协调关于政府贴息有关事宜,明确政府贴息资金出处。
3、县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镇村两级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落实、有实效,确保如期实现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七、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财政局关于台安谷川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县财政局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专家修改完善台安谷川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实施方案及策划企业未来发展计划,确保改制重组有操作性和实效性。
2、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规范有序推进台安谷川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相关工作。
八、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一区一园” 总体规划调整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一区一园” 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专家,根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园区产业长远发展布局调整园区总体规划,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九、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后可自愿选择缴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县人社局及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政策落实。
十、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台安大市场负一层招商情况的汇报。
台安大市场负一层原使用合同由梁士兴父子签订,于2019年12月15日到期。今年5月17日,为妥善处置涉黑涉恶涉案企业,县政府决定由台安大市场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接管台安大市场,为确保大市场负一层有序运营,同时,综合考虑大市场整体规划和运营秩序,会议决定:
台安大市场负一层原使用合同到期后,由台安大市场管理服务办公室规划改造并面向社会重新招商,招商项目为大型综合超市,租金每年不低于220万元(包含物业费),租期为五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