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编制说明-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编制说明-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
    时间:2020-12-04 14:17来源:作者:刘晓雨点击:

    台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台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台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的网址:http://www.lntaian.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和报纸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公开内容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3)地方性法规、规章;

    (4)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文件及解读;

    (5)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县政府工作报告;

    (7)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台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县政府;办公地址:梅园写字楼6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4890507;传真:4890500;政务公开办电子邮箱tazwgk@163.com(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政编编码:1141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台安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lntaian.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向台安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咨询电话:4890507)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需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箱:tazwgk@163.com

      (三)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分别办理

      1.对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直接答复申请人。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五)分类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

      2.属于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同时告知申请人部分不公开的理由以及行政救济渠道。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行政救济渠道。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台安县人民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特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

      根据《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应当向社会免费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收编了571条政府公开信息,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政策法规类558条,规划计划类9条,业务类0条。

      三、机构名称及代码

      机构名称:台安县人民政府

      机构代码:2021

      四、数据项释义

      1、索取号: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

      2、信息名称:反映信息的主要标题。

      3、内容描述:信息内容简介。

      4、产生日期:信息的形成时间。

      5、发布机构:信息的责任者(联合发文的,以编制文号的机关为发布机构)。

      五、检索号编制说明

      为便于信息的检索和更新,本检索号由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组成,三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第一部分的分类号由四级类目组成。其中,一级类目为机构代码;二级类目由一位数字表示,目前共分4类:机构职能类为“0”,政策法规类为“1”,规划计划类为“2”,业务类为“3”,其它类为“9”,4-8为扩充类;三、四级以下类目共由5位数字表示;三级类目由2位数字表示(01-99);四级类目由3位数字表示(001-999),如该类别没有四级类目,则以000代替。目录编制年份由4位数字表示。流水号由三位数字表示,从最低一级类目开始编制的小流水号。

      六、使用本目录注意事项

      1、本信息目录中的内容为县政府办公室首批公布的信息,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

      2、本信息目录中的所有资料只是基于普遍的、一般的社会事例进行了总结与归类,仅供一般参阅。凡涉及具体的、特殊的个案处理,可直接致函有权机关申请查阅信息。

      3、了解本信息目录中的详细资料,请查阅公开信息的文本内容。

     

    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台安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址:http://www.lntaian.gov.cn/

      单位地址:梅园写字楼6楼

      邮编编码:114100

      公开电话:4890507

      传  真:4890500

      政务公开办电子邮箱:taz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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