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安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台安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单位采购(项目编号:19JWZB20191102)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估算价:51万元/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采购人与投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技术推广团队,并具有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经验。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3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00。
2.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送至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5566033530)
3.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2.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3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台安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关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566033530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