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博物馆现面向全县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征集启示-群防群控-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博物馆现面向全县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征集启示-群防群控-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博物馆现面向全县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征集启示
    时间:2020-02-23 10:09来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作者:刘晓雨点击:

      这个新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疫情揪住了全国人民的心。没有一个冬天是不可逾越的,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疫情散尽,国泰民安,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全县人民众志成城,迎难而上。在抗击疫情期间,涌现出了无数可歌可泣、催人泪下的感人事迹。有被称为“最美逆行者”的医护人员,有坚守岗位的警务人员,有主动请战去抗疫一线的共产党员,更有来自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的爱心人士。这一幕幕感人至深的景象,无不激励着全国人民抗击新冠疫情的决心。
      作为反映城市发展变法变化的载体,台安县博物馆现面向全县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征集活动。

      征集范围
      1、相关文件材料,包括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等;
      2、来自抗击疫情亲历者的实物资料,包括参加防疫工作人员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信件、日记、医疗及防护用品、检测治疗设备及材料、小区出入证、社区工作记录册、社区隔离用设备、捐赠品清单、抗疫物资生产记录等;
      3、宣传及影像资料,包括有抗击疫情相关内容的宣传材料、创作画和纸媒报道、为抗击疫情创作的诗歌、歌曲手稿、在抗击疫情一线拍摄的照片、录音录像、以及有关新型冠状肺炎的科普材料等;
      4、其它与疫情相关的见证物。
      *提供者须对照片、视频、实物进行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征集方式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征集活动;
      2、接受方式以移交、捐赠为主;
      3、有意向者请先与我馆联系登记捐赠意向,待疫情结束后我馆将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博物馆;
      4、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5、捐赠活动自即日起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止。

      联系方式:
      0412—4890111、1594127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