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0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0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0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0-03-12 09:45来源:县政府办作者:点击:

    2020年3月4日,县长刘广新主持召开台安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住建局关于台安县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及验收中存在问题处理办法的汇报、台安县城区内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要求:

    县住建局要调整人员配置,加大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规,细化工作流程和制度,严格审理消防验收申请材料,实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无缝对接。

    2、县住建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城区内废品收购站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和完善废品收购站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对对无证无照、私搭乱建、占道经营、脏乱差等不符合要求的废品收购站,坚持依法取缔,确保废品收购站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窗改门”经营整治工作力度,县住建局要会同各街

    道及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住宅楼拆窗改门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治,努力将我县打造成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文明县城。

    二、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台安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要进一步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加快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要做好贫困户生产生活保障服务,确保稳定增加收入,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台安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汇报(讨论稿)。

    会议要求:

    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力度,利用各类财政资金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乡村产业振兴项目。

    将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纳入县扶贫项目库,享受扶贫项目相关政策。

    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司法局对本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法合规。

    四、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办结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县环保局及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大我县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抢先抓早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

    五、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

    县司法局要与涉及文件清理的部门做好衔接,严格核实被清理文件是否已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及时制定新的相关文件,确保清理质量,保障政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衔接。

    六、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精准扶贫门诊政策调整的汇报、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报销比例和规范次均住院费用的通知》(台新合办发〔2018〕15号)文件的汇报。

    会议决定: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鞍

    医保发〔2019〕37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1月起,我县精准扶贫对象门诊报销政策从每人每年封顶2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封顶2000元。

    2、废止《关于调整报销比例和规范次均住院费用的通知》(台新合办发﹝2018﹞15号)文件。

    3、凡类似重大政策性文件制定必须由主管部门征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对台安户籍在外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汇报。

    会议要求: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对台安户籍在外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硕士、博士返台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要与市里标准保持一致或高于市里标准,真正吸引人才回台就业创业,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八、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营养餐进校园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县教育局要严格制定我县中小学生营养餐进校园相关标准,充分考察借鉴周边县(市)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严谨有序推进我县中小学生营养餐进校园相关工作。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潘立波 县人大代表

    管洪韬 县人大代表

    张万春 县政协委员

    裴彦龙 县政协委员

    柴  进 县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