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完善回迁房消防设施的建议》第92号建议的分办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完善回迁房消防设施的建议》第92号建议的分办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完善回迁房消防设施的建议》第92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时间:2020-03-25 15:16来源:作者:点击:

    苏胜涛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回迁房消防设施的建议》分办意见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县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辖区派出所作用,对回迁小区、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由社区聘请物业服务机构,加强社区管理。同时联合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宣传贯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细化管理内容,定期开展消防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多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县综合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对违章建筑及时拆除。县供电部门联合街道社区对乱接乱拉电线进行重点整治。县消防大队及时清理被占用的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同时,各部门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三、全力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建设进度。结合2020年台安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县住建局将消防设施完善工作纳入工程。在有条件的街道推动“智慧消防”建设工作,维修、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消防设施。在全县出租房及回迁小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养老院、“空巢”老人居住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全力提升全县消防安全建设水平。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