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回迁房高层住宅电梯维修保养的建议》第127号建议的分办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回迁房高层住宅电梯维修保养的建议》第127号建议的分办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回迁房高层住宅电梯维修保养的建议》第127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时间:2020-03-25 15:34来源:作者:点击:

    张红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回迁房高层住宅电梯维修保养的建议》分办意见如下: 

    一、做好验收工作。目前我县回迁房高层住宅基本都是近几年新楼,电梯使用前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未经检验的电梯任何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二、加强安全宣传。关于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建议,每年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公司和街道社区等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要求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作用,与街道社区密切配合,加强对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老百姓的电梯安全使用知识,教育住户自觉遵守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做到文明乘梯,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定期隐患排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电梯安全进行检查,做好隐患排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跟维保单位联系,维保单位技术人员对住宅区的电梯每15天检查一次,做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保持电梯应急报警装置有效,应急救援快速有序。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