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政府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政府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4-30 10:27来源:作者:点击:


    第一部分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分单位)

    十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城建交通、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商务贸易、农业水利、社会事务等管理领域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权力的行使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承担项目以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准。

    (八)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县政务服务平台,清理无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审批环节和要件,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九)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中、省、市垂管部门和公安、司法等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十)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镇、街道、开发区和各分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机关

    第二部分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预算公开表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收入预算117.7万元,支出预算117.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关于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和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项目绩效预算目标批复表(点击超链接)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因此部分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