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整治城市各类小广告的建议》第60号建议的分办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整治城市各类小广告的建议》第60号建议的分办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整治城市各类小广告的建议》第60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时间:2020-04-25 15:01来源:作者:点击:

    李兴鹢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市各类小广告的建议》分办意见如下: 

    为切实做好治理非法小广告、“小粘贴”工作,县住建部门成立专门负责管理大队,及时做出专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督导检查,分解任务目标,落实责任要求,全面部署落实针对散发小广告、“小粘贴”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城区散发小广告、“小粘贴”广告行为多发路段和场所,按照“全面、彻底、高效”工作要求,务求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对散发非法小广告、“小粘贴”广告一查到底,加大对源头的打击力度。同时强对城区发放小广告、“小粘贴”广告行为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和三大运营商对接,对检查中发现小广告、“小粘贴”广告上公布通讯号码给予报停。各辖区执法大队加强执法力量,加大重点地段和交通要道十字路口巡查力度,在辖区多发路段采取定人定点监控,发现情况及时清理整治,使街头散发小广告、“小粘贴”广告行为得到一定遏制。加大对乱散发广告传单、乱贴乱画行为查处力度,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清理,专门对城区乱涂乱画进行清理和查处。通过开展为期2个月清理整治散发小广告、“小粘贴”广告行为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在全县公共场所、主要街道、路口和重点区域无散发卡片、广告宣传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清刷墙体喷涂小广告14300余处,查处沿街散发小广告45起,收缴纸张5900余份,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为树立长期管理整治的理念,住建城管等部门将继续加大散发小广告、“小粘贴”广告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公安部门加强源头管理,特别是对制作各种假证件、假发票等违法行为,从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角度出发,追根溯源,予以重点打击多措并举,形成长效压制态势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