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车标志电子化 20日起鞍山执行-便民服务信息-台安县人民政府

检车标志电子化 20日起鞍山执行-便民服务信息-台安县人民政府
    检车标志电子化 20日起鞍山执行
    时间:2020-06-04 09:26来源:鞍报全媒作者:点击:

    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其中,辽宁省将于6月20日起,全面推广安排,鞍山也将根据上级交管部门指示,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电子标志的申领方式:据介绍,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其中,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电子标志的出示及使用方法: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

    在线出示的,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离线出示的,可以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的,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查验时,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