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通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通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通知
    时间:2020-06-10 09:21来源:作者:点击:

     

    台规中介办发〔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辽商改发〔2020〕7号),按照县有关单位的确认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对2019年12月4日公布的《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涉及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2个部门3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关内容。

      根据调整情况,现将《台安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本调整清单下发后,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涉及的《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照程序更新发布。同时,《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26号文件废止。

     

      附件:1、《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关于调整台安县县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说明》

         3、《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清单(2020版)、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辽商改发〔2020〕7号)



    台安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5月29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