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安县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安县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台政发〔2020〕5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安县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台安县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十八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安县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促进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台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原则,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前,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现新突破,国有企业实现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机制灵活、资源配置高效、竞争力持续提升,为台安实现全面振兴提供强劲动力和重要支撑。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促进国有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加快转型升级,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取得重大突破,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劣势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

——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全面建立,基本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工作任务

此次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方式包括:混改、重组、注销、破产。

(一)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商业类国有企业:以调整股权结构为改革重点,原则上都要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持股比例结合实际有序进退,提高直接融资比率,努力使其成为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对属于竞争性业务的下属企业,向各类社会资本开放,全面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完成各类重大专项任务,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暂不具备混改条件的企业,可先引进战略投资者,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混改。  

公益类国有企业: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但国有占股要控制在51%以上。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重点在企业内部管理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企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

加快劣势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一是对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加快国有资本退出;存续企业要及时对低效无效资产进行清理盘活,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国有资本质量;二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无资产、无营业收入、长期无实际业务的国有企业进行注销、破产。

(三)完善集团公司差异化考核

按照商业类、公益类企业不同性质,合理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合理确定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水平,规范企业领导人履职待遇。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合理拉开薪酬分配差距,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对称、效率公平兼顾,既符合市场规律又体现国企特点,收入能增能减的薪酬分配机制。

2021年底前,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再管理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全部划入已组建的五大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实现统一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台安县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对国企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督促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是本次国企改革实施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所监管企业、企业集团(公司)“一企一策”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划引领,明确改革的目标、方式、措施、路线图和时间表,并按照方案如期推进改革事项。     

(三)注重督查考核。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国企改革,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每月25日前向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书面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此次改革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年度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国有企业改革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费用以及其他改革成本性支出由财政局统筹安排。

 

附件:1.台安县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台安县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付  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潘军勇  县委办公室主任

赵玉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兴达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显凯  台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管  斌  农高园管委会副主任

雷  虹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  彪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  月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  廷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柱石  县供销联社主任

马玉明  县政务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朴涤新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杜  江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鹤霖  台安八角台建设投资集团董事长

侯占林  台安交通建设集团董事长

吉宏伟  台安城市建设集团董事长

白云双  台安谷川粮食储运集团董事长

孙晓飞  台安县辽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福池  高力房镇党委书记

黄海员  桑林镇党委书记

董力芳  富家镇党委书记

汤栎民  新华农场党委书记、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刘兴达(兼)。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对国企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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