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安县及县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时间:2020-06-23 09:01来源:作者:点击: 次
序号 | 部门 | 项目名称 | 管理方式 | 文件依据及说明 | 立项级次 |
一 | 公安 | ||||
1.户口簿工本费(仅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辽价发〔2005〕66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8〕13号,财综〔2012〕97号 | 中央 | ||
2.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居民身份证法》,价费字〔1992〕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计价格〔1997〕1485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财税〔2018〕37号,辽价发〔1997〕34号,辽财综〔2004〕157号,辽价发〔2005〕66号,辽财非〔2007〕387号。按辽公综〔2005〕256号、辽公通〔2008〕28号文件规定,二代证收费实行省、市分成 | 中央 | ||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 | 缴入同级国库 | 省、市分成,省16.5元/证、市1.5元/证、县2元/证。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 | 缴入同级国库 | 省、市分成,省20元/证、市县20元/证 | |||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 | 缴入同级国库 | 省、市分成,省7元/证、市县3元/证 | |||
3.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价费字〔1992〕240号,价费字〔1993〕164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辽价发〔1992〕20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辽发改收费〔2019〕384号,按公通字〔2000〕99号文件规定,证件收费中央和地方实行5:5分成 | 中央 | ||
* | 4.机动车辆号牌证工本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4〕62号,辽价发〔2005〕3号,辽财综〔2005〕72号,辽发改收费〔2020〕34号 | 中央 | |
(1)号牌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同上 | |||
(2)号牌固封装置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同上 | |||
(3)号牌架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同上 | |||
* | 5.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l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4〕62号,辽价发〔2001〕158号,辽价发〔2005〕3号 | 中央 | |
* | 6.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200l〕67号,计价格〔200l〕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综〔2001〕683号,辽财综〔2005〕72号,辽价发〔2005〕3号 | 中央 | |
* | 7.驾驶证工本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2005〕3号 | 中央 | |
8.驾驶许可考试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辽价发〔2006〕25号,辽财非函〔2006〕74号,辽价发〔2007〕145号,辽公通〔2007〕234号,辽价发〔2010〕28号,辽价函〔2013〕80号。按辽财非函〔2006〕74号文件规定,各市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收入10%上缴省财政 | 中央 | ||
二 | 财政 | ||||
1.收费票据工本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税〔2017〕387号 | 省级 | ||
* |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政府性基金。财综函〔2002〕3号。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辽财非〔2010〕950号,发改投资〔2014〕2091号。按规定,对医疗、养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免征。公告〔2019〕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 | 中央 | |
三 | 人防办 | ||||
* |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缴入省市县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国动字〔1998〕2号,国动字〔1999〕1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预〔2002〕584号,省政府令第49号,辽人发〔2000〕19号,辽财预〔2002〕632号,辽财非〔2010〕1127号,辽财非函〔2013〕256号,辽财非函〔2015〕267号,辽价发﹝2001﹞72号,辽价发﹝2018﹞55号。按辽财非〔2010〕1127号、辽财非函〔2015〕267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市、县(市、区)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0%上缴省。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 | 中央 | |
2.工事使用费(平战结合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动字〔1998〕2号,国动字〔1999〕1号,财税字〔1997〕36号,省政府令第49号,辽价发〔1992〕190号,辽财税字〔1997〕159号,辽财预〔2002〕632号,辽人发〔2000〕19号,辽财税〔2017〕387号,辽人防发〔2017〕10号。按辽人发〔2000〕19号及《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各市人防平战结合净收入的10%上交省 | 省级 | ||
四 | 国资委 | ||||
1.企业利润、股利、股息等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发〔2007〕26号,辽政发〔2007〕50号 | |||
五 | 市场监督管理 | ||||
* |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2001〕l0号,财预〔2003〕470号,〔1992〕价费字268号,财综〔2001〕32号,财预〔2002〕584号,计价格〔2002〕1346号,财综〔2010〕77号,辽价发〔2017〕97号 | 中央 | |
六 | 教育 | ||||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 | 中央 | ||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
(2)公办幼儿园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
2.城市中小学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1996〕101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4〕111号,教财〔2004〕7号,辽政发〔2008〕32号 | 省级 | ||
(1)城市小学、初级中学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同上 | |||
(2)高级中学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同上 | |||
3.初中升学报名考试费(城市) | 缴入市县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函〔2005〕85号 | 省级 | ||
4.初中升学体育加试费(城市) | 缴入市县财政专户 | 同上 | 省级 | ||
5.高中公费生学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辽财综〔2002〕235号,辽财综〔2003〕478号 | 中央 | ||
6.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专)收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1996〕101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4〕107号,辽教委办字〔1999〕79号 | 中央 | ||
(1)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同上 | |||
(2)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同上 | |||
7.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电大、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学,下同)学费 | 缴入省市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6〕2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0〕64号,辽价发〔2003〕15号,辽价发〔2004〕105号,辽价发〔2004〕106号,辽价发〔2014〕41号,辽价发〔2014〕49号,辽价发〔2014〕66号 | 中央 | ||
8.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 | 缴入省市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辽财综〔2003〕478号 | 中央 | ||
9.广播电视大学收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计价格〔2002〕838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 | 中央 | ||
(1)学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同上 | |||
(2)注册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同上 | |||
(3)毕业生审定费(含毕业证书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同上 | |||
10.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学费 | 缴入省市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2006〕2号,辽财综〔2003〕478号 | 中央 | ||
(1)成人高等教育(包含函大、夜大、职大)脱产学费 | 缴入省市财政专户 | 同上 | |||
(2)成人高等教育(包含函大、夜大、职大)业余学费 | 缴入省市财政专户 | 同上 | |||
11.职业技能鉴定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中央 | ||
七 | 广电 | ||||
广播电视台广告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规〔2000〕25号,财综〔2004〕5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财非〔2009〕907号 | |||
八 | 党校 | ||||
1.普通高等学校学费 | 缴入省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6〕2号,辽财综〔2003〕478号 | 中央 | ||
2.各级党校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培训费只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培训收费 | 中央 | ||
(1)党校学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2)党校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3)党校委托培养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4)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3.在职研究生收费 | 缴入省财政专户 |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价费字〔1997〕6号,辽价发〔2003〕15号,辽价函〔2007〕23号 | 中央 | ||
(1)报名考试费 | 缴入省财政专户 | 辽价函〔2007〕23号 | |||
(2)学费 | 缴入省财政专户 | 辽价费字〔1997〕6号,辽价发〔2003〕15号 | |||
九 | 交通运输 | ||||
1.公路路产赔(补)偿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辽价发〔2003〕56号,辽价函〔2006〕60号,辽价发〔2009〕63号,辽价函〔2013〕129号,辽价函〔2015〕26号 | 省级 | ||
十 | 自然资源 | ||||
* | 1.土地复垦费(取消对农民建房用地的土地复垦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管理法》,辽政发〔2000〕48号。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公告〔2019〕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 | 中央 | |
* | 2.土地闲置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辽政发〔2000〕48号,财综〔2012〕47号 | 中央 | |
* | 3.耕地开垦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管理法》,辽政发〔2000〕48号。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 | 中央 | |
* | 4.不动产登记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按财税〔2019〕45号规定范围免征和减征不动产登记费 | 中央 | |
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缴入中央省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土地管理法》,财综字〔1999〕117号,财综〔2004〕85号,财综〔2006〕48号,财综〔2009〕24号,财建〔2012〕151号,辽财综〔2003〕268号,辽财综〔2005〕149号,辽财非〔2006〕867号,辽财非〔2009〕310号。按《土地法》和财综字〔1999〕117号文件规定,中央、省实行3:7比例分成,按照财预〔2017〕28号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 | |||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办发〔2006〕100号,原国家土地局令〔1992〕第1号、〔1998〕第8号,财综〔2006〕68号,辽财非〔2007〕213号,财综〔2011〕62号,辽财非〔2011〕658号 | |||
其中:教育资金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国发〔2011〕22号,财综〔2011〕62号,辽财非〔2011〕658号。按辽财非〔2011〕658号文件规定,市、县(区)将已计提的教育资金按20%比例上缴省国库,辽财非〔2012〕280号,辽财非〔2013〕30号,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收入管理,按财办预〔2019〕165号,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暂停计提 | |||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中发〔2011〕1号,财综〔2011〕48号,财综〔2012〕43号。按财综〔2012〕43号文件规定,市、县(区)将已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20%比例上缴中央,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收入管理。按财办预〔2019〕165号,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暂停计提 | |||
土地出让价款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
补缴的土地价款 | 缴入同级国库 | ||||
划拨土地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
其他土地出让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
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收入。财综〔2004〕49号。按辽财综〔2004〕667号文件规定。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15%提取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市、县(区)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按20%上缴省。按财办预〔2019〕165号,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暂停计提 | |||
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办发〔2006〕100号,辽财非〔2007〕213号,辽财非〔2007〕489号。按财办预〔2019〕165号,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暂停计提 | |||
9.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 缴入同级国库 | 其他非税收入。财资环〔2020〕6号。 | 中央 | ||
十一 | 住房城乡建设 | ||||
* | 1.污水处理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字〔1997〕l1l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1999〕l192号,计价格〔2002〕515号,省政府令第235号,辽政办发〔2003〕77号,辽政办发〔2008〕60号,辽价发〔2002〕87号,辽价函〔2004〕89号、100号、72号、101号、99号、117号、90号、98号、71号、40号、103号、73号、74号,辽价函〔2009〕42号,辽价函〔2010〕30号 | 中央 | |
2.城镇垃圾处理费(垃圾排放管理费、居民卫生费并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管理) | 缴入省市县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计价格〔2002〕872号,辽政办发〔2010〕13号,辽价发〔2003〕6号。城镇垃圾处理费按辽价发〔2003〕6号规定,各市县按总额2%上缴省,辽政发〔2001〕15号,辽价发〔1992〕197号,辽财税〔2017〕387号。按辽价发〔2003〕6号规定,各市县按总额2%上缴省 | 中央 | ||
* | 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l0号,财预〔2003〕470号,辽建发〔1995〕53号 | 中央 | |
4.市政设施、道路、绿地、园林损坏补偿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辽政发〔2001〕15号,辽价发〔1992〕197号,辽财预〔2002〕632号,辽财税〔2017〕387号,辽住建〔2018〕154号。 | 省级 | ||
5.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 缴入同级国库 | 其他非税收入。财资环〔2020〕6号。 | 中央 | ||
十二 | 林草 | ||||
* | 1.森林植被恢复费 | 缴入省国库 | 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森林法》,财综〔2002〕73号,辽财综〔2003〕152号,辽财非〔2006〕913号。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 | 中央 | |
* | 2.草原植被恢复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2010〕29号,辽财非〔2010〕1138号,辽发改收费函〔2020〕6号,到期时限:2022年12月31日 | 中央 | |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 缴入同级国库 | 其他非税收入。财资环〔2020〕6号。 | 中央 | ||
十三 | 水利 | ||||
* | 1.水资源费(对农民生活和生产用水免收)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预字〔1994〕37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辽政发〔2002〕19号,省政府令第234号(2009年7月11日发布),辽财综〔2004〕67号,辽财非〔2009〕546号。省、市、县具体分成比例按辽财非〔2009〕546号执行,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按财预〔2017〕28号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列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 中央 | |
* | 2.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辽财非〔2014〕277号,中央地方1:9分成 | 中央 | |
* | 3.水利建设基金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国发〔1997〕7号,财综〔2008〕11号,财综字〔1998〕131号,辽财非〔2011〕266号,财综〔2011〕2号(执行期限至2020年底) | 中央 | |
十四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费 | 缴入省市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非〔2007〕897号,辽价函〔2008〕58号,辽价函〔2010〕29号,辽发改收费〔2020〕12号 | 省级 | ||
2.公务员考试费 | 缴入省市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价函〔2010〕29号,辽价函〔2016〕149号,辽发改收费〔2020〕12号,省20元、市30元 | 省级 | ||
3.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函〔2001〕4号,财综〔2004〕65号,辽价发〔2007〕19号,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辽价函〔2010〕136号,上缴中央4元/人(由执收单位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上缴中央),辽价函〔2015〕110号 | 中央 | ||
十五 | 卫生健康 | ||||
1.社会抚养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规〔2000〕29号,财预〔2000〕127号,国务院令第357号,辽计生委发〔2003〕24号 | 中央 | ||
十六 | 民政 | ||||
1.殡葬收费(基本服务收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财预〔2009〕79号文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财预〔2009〕79号,价费字〔1992〕249号,辽价发〔1992〕127号,辽价发〔2010〕64号 | 中央 | ||
(1)遗体接运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
(2)存放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
(3)火化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
(4)骨灰寄存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
2.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捐赠收入。财综〔2004〕53号,辽政办发〔2020〕10号 | |||
十七 | 残联 | ||||
1.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费 | 缴入省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函〔200l〕4号,财综〔2004〕65号,辽价发〔2007〕19号,辽价函〔2015〕110号 | 中央 | ||
2.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捐赠收入。财综〔2004〕53号,辽政办发〔2020〕10号 | |||
十八 | 红十字会 | ||||
1.红十字救助基金 | 缴入同级国库 | 捐赠收入(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辽财综字〔1996〕579号,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财综〔2004〕53号 | |||
十九 | 税务代收 | ||||
* | 1.文化事业建设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税字〔1997〕95号,财综〔2002〕33号,财综〔2008〕11号,财综〔2013〕102号,辽地税行〔1997〕205号,辽财预字〔1997〕348号,辽财教〔2007〕67号,财综〔2013〕88号,财综〔2013〕102号,辽财非〔2013〕642号,财税〔2014〕122号,财税〔2019〕46号,辽财税〔2019〕229号。按辽财教〔2007〕67号文件规定,中央所属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额上缴中央金库;省属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额上缴省级金库;市及市以下所属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40%部分上缴省级金库,60%部分上缴同级金库。按照辽财税〔2019〕229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按征缴额50%减征 | 中央 | |
* | 2.城市教育费附加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448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财综函〔2003〕2号,辽教委字〔1993〕23号,辽地税行〔1998〕275号,财税〔2019〕46号。按辽教委字〔1993〕23号文件规定,各市征收总额的10%上缴省。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 | 中央 | |
* | 3.地方教育附加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教育法》,财综函〔2003〕2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0〕79号,辽政发〔2011〕4号,辽财非〔2011〕694号,辽财非〔2011〕996号,辽财非〔2014〕219号,财税〔2019〕46号。按辽政发〔2011〕4号文件规定,各地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实行省市1:9比例共享,就地缴入当地国库。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 | 中央 | |
* |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缴入省市国库 | 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财综〔2001〕16号,财综〔2008〕11号,财税〔2018〕39号,省政府令第75号,辽财综字〔1997〕359号,辽政发〔2003〕23号,辽政发〔2006〕15号。按辽政发〔2003〕23号文件规定,各市按20%上缴省。省人大常委委员会第67号公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由1.7%降低到1.5%,并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按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 | 中央 | |
二十 | 部门共性项目 | ||||
1.罚没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罚没收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 |||
2.房屋出租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 |||
3.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 |||
4.利息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 | |||
5.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 |||
6.其他非税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其他非税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辽政办发〔2020〕10号 | |||
标注“*”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简称“收费基金”)项目,属涉企收费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