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领导动态-台安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领导动态-台安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2020-07-28 08:59来源:作者:点击:

    7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忠玉参加检查,县领导高伟,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平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牧原六场、中睿科技(辽宁)化工有限公司、泰安金工机械有限公司,对建设用地管理及土地执法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检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自然资源局关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分别就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给予肯定。检查组指出,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土地资源的珍贵,珍惜每一寸土地,增强用好土地、管好土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加强土地规划管理,明确土地性质,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增强老百姓土地基本国策意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要加强土地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经济加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高伟表示,县政府一定会尽心尽力把《土地管理法》落实好,把土地管理工作做好,积极听取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多种办法弥补不足和差距。要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和依法用地意识,形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郭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