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4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4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4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0-08-13 10:33来源:作者:点击:

     

    2020年7月8日,县长刘广新主持召开台安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民政局)关于落实殡葬领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按照整改清单进行整改落实,特别是对硬化大墓、公益性公墓加价出售等重点突出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查处整改。

    二、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上半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亲自过问,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对能解决的建议提案要立即办理;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视具体情况,一事一议,涉及资金数额较大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订解决方案,纳入计划,逐步解决。同时,主要领导要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向代表委员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全面做好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司法局关于台安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汇报。

    会议要求: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作用,充分理解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要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关于台安县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辽宁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反馈意见自查及整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统计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行业各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杜绝虚报多报,做到应统尽统,更好的服务政府决策、服务企业和社会发展。

    五、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关于台安县森林资源清查情况、台安县西北沙化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要成立专班负责我县森林资源清查相关工作。要立即与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接,尽快出具真实有效具有权威性的森林资源清查正式报告,并详细把关审查,切实摸清我县森林资源具体情况,为我县造林绿化提供科学依据。

    2、由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牵头聘请高资质的权威性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我县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西北沙化治理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可行性报告。规划内容要详细叙述西北沙化前因后果,同时,要与国家和省、市部署紧密衔接,并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纳入“十四五”规划课题,全力争取国家和省、市扶持。

    六、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城建集团关于台安县气象局旧址资产征收处置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

    1、由县城建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原气象局房屋、附属物及土地按基准地价评估并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公开挂牌拍卖。

    2、为解决县气象局历史遗留问题和站址建设,可由县城建集团预缴土地出让金,用于解决气象局旧址货币补偿,该款入县国库后,由县财政局及时拨付给气象局。

    3、县气象局负责气象局新址土地手续及不动产证办理所需费用及相关事宜的处理工作并提供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会议要求:

    1、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负责配合气象局办理气象局新址6438㎡土地手续及不动产证。

    2、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发展中心负责配合气象局做好原科研所国有用地的土地划拨工作。

    3、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建中心要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坚持规划先行,依法依规办理。

    七、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财政局关于台安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

    1、成立台安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付鹏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粮食集团,负责组织推进台安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决策和改革中难点问题。

    2、设立台安县新开粮库有限公司,注销台安县新开河粮食储备库。

    会议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推进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核算评估,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要对出资人条件、协议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实施。

    八、会议通报了关于台安县富祥源化工有限公司土地补助资金有关情况。

    会议认为:

    根据调查结果,县政府不应按照富祥源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拨付120万元整理土地费用资金。

    会议决定:

    1、将已拨付的120万元整理土地费用资金必须予以追回。

    2、富祥源化工有限公司在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部分费用,应由公司出具相关票据及必备的相关材料,经县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依法依规予以解决。

    九、会议听取了关于为化解债务风险做出突出贡献的刘兴达等5名同志给予记功奖励的情况说明。

    会议要求: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受记功奖励的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激情、扎实的作风,奋发进取、争创一流,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金海成 县人大代表

    张霖辉 县人大代表

    丛国华 县政协委员

    郎  凯 县政协委员

    王耀武 县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