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0-09-07 11:23来源:作者:点击:


    2020年8月12日,县长刘广新主持召开台安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水利局关于台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汇报。

    会议要求: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预案要求,明确各自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要坚决服从省、市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完善联动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做好我县防汛抗旱工作。

    二、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关于台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台安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县、镇街道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建设。要建立健全运营管护机制,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持续有效运营。

    2、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绝不姑息手软。要全力巩固生态环境整治成果,杜绝环保问题反弹,坚决打赢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补充耕地指标价格的汇报。

    会议决定:

    参照周边市、县价格,将我县旱地补充耕地价格调整为:耕地等级12等4.6667万元/亩、11等5.6667万元/亩、10等6.8万元/亩,涉及其他等级的按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比例系数计算;根据水田产能、质量等别,调整水田补充耕地指标价格,确定水田指标基准价格为20万元/亩,具体价格由市场价格和售卖双方协商,报县政府审定。实时参照周边市、县补充耕地指标市场价格,及时调整我县补充耕地指标价格,同时,2018年台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纪要15期所确定的补充耕地指标价格废止。

    会议要求: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补充耕地指标出售工作,要优先保障“一区一园”用地指标。

    四、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发改局关于台安县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汇报

    会议要求:

    县发改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本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促进金融和经济良性互动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推动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五、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扫黑办第七次主任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扫黑办第七次主任会议精神,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当前扫黑除恶和社会治理工作。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付  鹏  县人大代表

    王占博  县人大代表

    钱国宏  县人大代表

    王海宁  县政协委员

    牛宝岭  县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