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时间:2020-09-30 09:02来源:鞍山日报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开发区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2020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弘扬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收受礼金等不良风气易反弹回潮。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节俭文明过节的重要性,把“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尺。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及时作出部署,组织学习近日市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通过开展节前教育、集体谈话等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早作提醒、早打招呼,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坚决防止思想松懈、工作软弱、责任虚化等“疲劳综合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繁重,叠加疫情影响,对干部作风的要求更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作风、扬正气,恪守“十二个严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一桌餐”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公油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活动用餐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三、坚持严字当头,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盯违规大操大办、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通过当面约谈、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前打招呼,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数据比对、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质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继续实行“一案双查”,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四、狠刹歪风陋习,全力推动移风易俗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纠治“四风”统筹推进原则,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敦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规定,协助、推动党组织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教阵地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警醒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督促基层党组织从严抓作风建设,把纠治“四风”与建设文明乡风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抓党风带民风促新风的移风易俗新途径,引导党员干部培育良好家风,发挥村规民约作用,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实现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

    中共鞍山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