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府组成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府组成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0-08-28 16:11来源:台安县医疗保障局作者:点击:

     

    一、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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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安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刚

    工作分工:负责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杨刚,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412-486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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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安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红宇

    工作分工负责人事、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待遇保障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李红宇,女,汉族,1977年1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412-486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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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安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娜

    工作分工:负责财务、基金监管等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王娜,女,汉族,198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412-4861088

    二、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台安县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落实公务员医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四)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合建设。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组织实施县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蔡雨晴

    办公电话:0412-4865088

    传真号码:0412-4865088

    通信地址: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邮政编码:114100

    电子邮箱:taylb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