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台安县体育局)-县政府组成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台安县体育局)-县政府组成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台安县体育局)
    时间:2020-10-10 01:45来源: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台安县体育局)作者:点击:


    一、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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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贾源

    工作分工:负责局党组和行政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贾源,男,1978年9月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梅园写字楼5楼东

    联系电话:0412-48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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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艳利

    工作分工:负责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不含文旅产业)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管理,财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及纪检监察、宣传、妇女等工作。分管文化科、广电科及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工作;做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王艳利,女,汉族,1976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梅园写字楼5楼东

    联系电话:0412-48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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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朱勇

    工作分工:负责全县体育事业、旅游事业和文旅产业发展管理及局属企业管理及组织人事、共青团和局党总支日常工作等,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办公室、体育科、旅游科和旅游事务服务分中心、业余体校,新华书店、电影公司;做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朱勇,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梅园写字楼5楼东

    联系电话:0412-4890316


    二、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台安县体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上级文化、文物及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的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广播电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和广播电视行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台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九)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十)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研究编制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县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二十二)组织全县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

    (二十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二十六)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指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插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张春佳

    办公电话:0412-4890315

    传真电话:0412-4890315

    通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繁荣北街梅园写字楼5楼东

    邮政编码:114100

    电子邮箱:ta0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