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11-10 15:15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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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台安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依法处置。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依法应由公安机关开展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台安县公安局机关

      2.台安县交通管理大队

      3.台安县看守所


    第二部分 台安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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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台安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091.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932.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4.6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2.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58.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2840.18万元,增长31.24 %。主要是2019年财政局将社会保障费用拨入到我局账户,由我局自行缴纳等原因。

      (二)支出总计9972.8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73.4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9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5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1.37万元,资本性支出263.89万元。

      2.项目支出119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03%,主要包括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鉴定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1439.15万元,增长16.86%。主要是2019年财政局将社会保障费用拨入到我局账户,由我局自行缴纳支出等原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118.56万元

      主要是跨年度的项目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900.18万元,增长85.66%。主要是部分专项资金暂时没有合适的项目形成暂时闲置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7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3.46万元,项目支出1199.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9.15万元,增长85.66%。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2%。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72.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5%;公共安全支出8858.03万元,占88.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06万元,占6.74%;卫生健康支出188.83万元,占1.89%;住房保障支出248.93万元,占2.5%。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包括: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是派出所内部装修工程款。

      2.公共安全支出8858.0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607.35万元,主要是在职民警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5.21万元,主要是嫌疑人体检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支出。

      (3)执法办案69.49万元,主要是鉴定费、光纤费等支出。

      (4)其他公安支出815.98万元,主要是食堂、日杂用品等支出。

      (5)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10万元,主要室装修材料款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0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6.1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89万元主要是在职民警养老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188.8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88.83万元,主要是在职民警医疗保险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248.93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248.93万元,主要是在职民警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8.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7.37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308.26万元,下降44.86%,主要是我局在逐步开展公车改革,公务用车的各项支出均有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同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安排用餐等支出,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4批次,20人,1.56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56万元,主要是因办案需要,需要提供工作用餐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7.37万元,比上年减少309.82万元,下降45.09%,主要是我局在逐步开展公车改革,公务用车的各项支出均有减少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消耗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7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70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5.25万元,比2018年增加162.63万元,增长6.4%。主要是因业务需求的差旅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46万元,其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0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安局共有车辆10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5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公安局项目支出没有需要绩效评价的项目,并且无全县重点绩效考核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行政运行(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治安管理(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国内安全保卫(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行动技术管理(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项行动技术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禁毒管理(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道路交通管理(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网络侦控管理(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网络安全侦查的支出。

      17.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事业运行(款):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公共安全(类)公安支出(项)其他公安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