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确保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畅通落实的通知-群防群控-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确保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畅通落实的通知-群防群控-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确保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畅通落实的通知
    时间:2021-01-15 11:01来源:作者:点击:

    各镇街党(工)委,各开发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县委各项工作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全面有效落实到位,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政治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松动心态,进一步紧张起来、重视起来,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临战状态,随时接受组织指令,确保政令畅通;要深入疫情一线,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督导检查,切实解决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加强疫情监测,一旦出现情况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将“十二个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做表率,营造抗疫浓厚氛围。

    二、严格遵守纪律规矩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严格落实省、市、县委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恪守“十二个严禁”:严禁对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只当二传手,随意向下派任务,纸面落实、过度留痕;严禁自行其是,不听从统一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严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防控专项资金及防护药品物资;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鞍或从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鞍不报备;严禁隐瞒个人及家属旅行史及身体状况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严禁不执行不配合隔离观察等管控措施;严禁擅离职守,手机电话等通讯不畅通,延误防控指令传递等行为;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编造、转发、传播不实信息,违反保密纪律,泄露、扩散尚未公开事项和信息,干扰疫情防控工作;严禁搞特殊、耍特权,拒不配合疫情检测防控排查。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大局,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行动、积极作为。要督促党委(党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一抓到底,落实到位。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纪律作风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十二个严禁”纪律要求,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典型问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中共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