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镇坚持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问题, 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目前,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三种:依托台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新台镇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在新台镇政府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
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镇依法行政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评工作,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的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中,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三点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政策研读。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镇政府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把准政策方向;二是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努力提升工作效率。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