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8 17:13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1号)《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21〕1号)的具体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落实《台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台安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公领发〔2020〕2号)的具体情况。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照国务院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已编制完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2020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生态环境信息53条、水质检测信息5条、污染防治信息4条、行政处罚信息22条、决算预算信息2条、市场监管信息3条,共计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3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50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704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86

    0
    25
    行政强制14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今后将努力改进,力求达到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一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务信息,根据最新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并在此基础上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