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9 10:14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21〕1号)的要求,现将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以人民需求为中心,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正式文件15件,细化全县各部门承担的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及政务新媒体保障工作。聚焦“六稳”“六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主动公开疫情防控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声、正本清源,极大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以人民体验为重点,打造多样化公开平台

    今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入鞍山市网站群,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新上线的政府网站结构更加清晰、内容更加丰富、浏览更加便捷,版面设计更加时尚大气、栏目布局更加清晰合理,政务公开更加完善,政务服务更加突出。

    我办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全面发布和解读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政务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众通过政务公开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意识,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建设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县是全省唯一一家率先建立“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的县级门户网站,下设“高层动态、最新通报、群防群控、防控科普”4个专栏,集中转载和发布了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疫情通报、防控科普知识及复工复产等信息,引领社会舆论导向,受到辽宁省政务公开办通报表扬。建立“2020年全国两会专题栏目”,及时发布“两会”信息,解读两会声音,提高政务诚信建设。重点加强政府文件、政府会议解读信息公开,采用图表图解形式,让公众“看得懂”“信得过”,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全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5264条,公开县政府、政府办文件46条,文件解读33个,政府会议9条,会议图解9个,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40条,发布“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信息2795条,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强抓专项行动执行情况3条。市政府网站采用信息592条,其中“聚焦六稳六保”信息6条,栏目保障率达100%,十个县市区排名第一。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政务新媒体是更容易让公众认可的新媒体,因此,各部门积极建立各类政务新媒体。尤其疫情期间,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促进了全县疫情的精准防控。经统计,全县官方微信公众号18个,官方新浪微博2个,官方抖音短视频1个,做到每周至少推送一次新文章。10月10日,注册开通 “台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和防控科普信息和国家省市县政府重要会议信息、政务活动信息以及各类重要文件和解读信息。“台安发布”共推送文章303篇,做到每个工作日都有新推送的文章。

    (三)以线上宣传方式,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我办组织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因本次活动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在做好安全防疫防护的基础上,组织40余家单位,通过以发布县长署名文章、“重要工作部门谈”“行政决策大家看”“服务事项高效办”“群众难题我来答”“政务公开社会评”等方式开展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5•15政务公开日专栏”发布信息68条。

    (四)以“五公开”为抓手,夯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3号)和《鞍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17号),全面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台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20〕32号),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已将《台安县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6
    规范性文件  4 4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
    (七)总计 1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 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以公众关切为重心,做好舆情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尤其是在自媒体快速发展时期,在重大事件发生时,“谣言”几乎成为事件的“次生灾害”。因此各行政机关根据业务分工,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声,进行正面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疫情发展至今,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减缓病毒传播、减少社会恐慌、获得群众理解、赢得民众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疫情防控工作步入常态化阶段,我办仍然以公众需求为中心,不断做好疫情信息的主动公开,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府门户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795条,“台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180条。

    (二)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干部职工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

    我办定期组织政府办有关人员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学习并掌握网络安全常识和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组织科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增强遵守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自觉性。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在网上积极主动参与市里开展的网络安全培训。4月7日,在县政府621常务会议室召开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宣传培训会,对保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将网络安全和保密安全教育纳入到经常性教育中,有效提高政府办公室人员的安全保密和网络防范意识。

    (三)2021年工作打算

    我办将继续按《条例》及省市文件要求,做好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工作,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适时邀请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专家来台安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全县各部门到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的县市进行学习考察,让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进一步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