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补充意见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补充意见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21〕1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诚信缺失、半拉子工程等突出问题,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在《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行为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十八届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探索项目招标前期手续容缺受理及并联审批模式,优化项目招标办理流程

各行政审批部门要积极探索在项目招标前期手续审批上采取容缺受理和并联审批的举措,争取打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尽量缩短办事流程,加速重点项目落地生根,提高招标效率,改善营商环境。

二、规范概算预算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概算及预算。县发改局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对项目概算委托评审后审批;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心)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并出具招标控制价。

三、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制度及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制度

制定投标保证金收退办法及标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现金、支票或者担保函形式提交,规定投标保证金递交名单必须在项目开标后查询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同时建立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制度,对投标保证金是否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进行核实。

四、规范履约保证金收取制度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为项目中标价的7%,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中标总价的7%作为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中标人也可以以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五、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退制度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及比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除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缴纳外,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六、实行招标风险控制价(合理最低价)制度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控制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合理最低价),中标人以低于风险控制价(合理最低价)中标的,招标人在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应暂缓拨付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合理最低价)之差额,因中标人低价中标导致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合理最低价)之差额将不予支付。如中标人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应及时拨付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合理最低价)之差额部分。

七、实行工程变更审批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确需变更工程设计、增加工程价款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有关管理办法履行变更程序。工程变更后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变更情况报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依法核准新增工程施工单位的发包方式。建设单位私自变更工程设计,增加工程价款的,县政府将不予以支付新增工程价款,由建设单位自行负担,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八、实行标后监管责任制

政府投资项目签订合同后,须将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采购等合同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备。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承担标后监管责任,通过实行联动查处制度、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考核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制度等措施,对合同签订履约、资质条件、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工程分包、履约担保等情况实施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打牌子、挂靠行为。建立招投标处罚案件移送机制和处罚结果公告制。

九、规范工程决算(结算)评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报县财政事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结算)评审。县财政事务中心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结算)评审报告作为政府确定投资回报、财政资金拨付和固定资产移交的依据。

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县公管办牵头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记录公告制度。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当事人失信行为依法进行认定或惩戒,生效的认定结果或惩戒决定及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并与国家省交易平台、“信用中国”互连互通,信息共享。凡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尝试将信用评定结果应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将投标单位信用评价以一定比例计入评标得分,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市场公平竞争体制。

政府采购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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