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政府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政府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台政发〔2021〕2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鞍政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 

本次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共101项,为新承接市级下放权力事项。

县编委办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各承接部门要做好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依申请的行政职权要持续深化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五减”改革,重塑审批流程,逐项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将审批中的“不计时环节”全部制定“承诺办理时限”,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对于执法类的行政职权要严格重点领域监管,深入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条线监管与联合监管相结合,整合各部门监管信息平台,完善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内部综合执法、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附件:台安县人民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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