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县长刘广新主持召开台安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行业主管部门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县财政担保。
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要督促县域内企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县政府将不予受理或协调企业的其他诉求。
会议要求:
县法院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职责分工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督促完善各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扎实推进“三金三制”做到全覆盖,切实保障和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关于台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县生态环境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快实施小柳河生态治理工程,确保国控断面稳定达标。
3、对各项环保问题要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交账、验收不过关不收兵,坚决抓好抓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城建集团关于对城建集团所属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资源费予以补助或将水资源费纳入自来水价格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1、县城建集团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调价等相关程序,力争上半年完成调价,将水资源费纳入自来水价格。
2、由县财政局对2018年至调价前的水资源费予以补助,先行补缴2020年水资源费。
四、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
1、县发改中心要会同粮储集团科学合理安排县级储备粮轮换时点,严格把好轮入质量关。同时,要讲求效益,充分调查粮食市场价格,研究粮食市场行情,把握时机适时轮换。
2、县财政局要根据此次轮换价差据实补亏。
五、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人社局关于我县两个街道申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待遇的汇报。
会议决定:
参照海城市、岫岩县、千山区等涉农街道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待遇做法,并按照《关于适当提高基层干部津补贴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台财发〔2020〕69号)文件标准,从2020年7月起,台东街道办事处和八角台街道办事处与我县各镇享受同等乡镇工作补贴待遇。
六、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发改局关于急需采购疫情防控和应急物资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1、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有关文件规定,采取询价自行采购方式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物资。
2、县发改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采购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物资及时进行备案和公示。
3、县财政局要做好所需资金安排和拨付工作。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吉宏伟 县城建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