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人民政府41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41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41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1-02-23 15:22来源:作者:点击:

    2021年2月4日,县长刘广新主持召开台安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

    1、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力度,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发改局关于2020年县域经济发展重点任务考核建议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县发改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核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制定考核奖励细则,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激励各镇街道、各部门推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克服疫情影响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超前谋划、奋勇争先,确保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设施农业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要求:

    1、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在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排查我县设施农业底数及占用的土地性质,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全力以赴做好设施农业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2、要强化源头管控,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流程,切实将设施农业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障全县土地管理秩序依法依规。

    3、县民政部门要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坚决查处公益性公墓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要会同自然资源局及各镇街道加快办理村级公益性公墓相关手续,对存在违规违法用地问题的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要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台安富家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园项目增加防寒设施所需资金情况的汇报;关于将2021年市级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给相关部门使用及整合2020年贫困户饮水安全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1、同意台安富家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园18栋大棚在原设计建设基础上增加室内、室外防寒保温设施,所需资金(约120万元)由县财政列支,具体资金数额以决算为准。

    2、将2021年市级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给相关部门使用,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8万元拨付给住建局,用于移民搬迁和D级危房翻建补助;其他扶贫支出100万元拨付给农业农村局用于贫困户发展自干项目补助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6.9万元拨付给交通运输局,用于道路硬化补助资金;其他扶贫支出200万元拨付给水利局,用于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补助(可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但收益群众中必须包含贫困户);其他扶贫支出3.6万元拨付给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用于贫困人口就业补助。以上扶贫资金(共计378.5万元),由县财政拨付至相关部门。

    3、将2020年县水利局市级专项扶贫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补助资金整合使用,用于2021年巩固脱贫资金。

    会议要求:

    县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效率,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加强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及产业扶贫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五、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农业农村局(动监局)关于台安县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关于台安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的汇报。

    会议要求:

    1、要按照“引导生产、扶优壮强、突出重点、多产多奖、直拔到户、专项使用”的原则,确保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县农业农村局(动监局)要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考核及管理工作,在村防疫员总数确定的情况下,按照“就地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根据防疫工作实际需要,对村防疫员进行科学合理设置。

    3、县、镇两级财政要做好村防疫员工作补贴所需资金安排和拨付工作。

    六、会议听取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台安县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镇街道要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强有力的举措严厉打击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七、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狠抓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明确责任,倒排工期,瞄定关键节点,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及时启动应急程序,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八、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城建集团关于台安县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供热锅炉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县城建集团要做好新增供热锅炉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及前期准备工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要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保障城市冬季供热稳定和供热安全,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吉宏伟    县城建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