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21〕6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台安县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业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安县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按照辽宁省造林绿化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绿色台安、生态台安”建设进程,积极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不断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动员社会各界迅速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保质保量完成生态建设任务,特制定2021年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造林绿化任务

项目建设在台安县12个镇街道和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西平林场),造林总任务26700亩,其中:三北防护林建设面积21700亩;县级村屯绿化示范村25个;村庄绿化面积5000亩。(详见附件3)

二、资金安排、补助标准及方式

1.资金安排。全县2021年造林绿化总投资1477.5万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1085万元,争取中央财补142.5万元,县级投资250万元。

2.补助标准。三北防护林造林面积26700亩,补助标准475元/亩,补助资金1030.75万元;县级村屯绿化示范村25个,每村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250万元;村庄绿化面积5000亩,补助标准285元/亩补助资金142.5万元。按省厅要求造林2.17万亩,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收取设计费25元/亩,计54.25万元。

3.补助方式。三北防护林采取第一年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资金300元/亩,第二年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资金175元/亩。县级村屯绿化示范村采取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村庄绿化采取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为成员的台安县造林绿化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项目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要签订县、镇、村、户四级造林绿化及管护责任状,各镇街道要把造林绿化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标准,加强管理,确保造林绿化质量。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镇林业站在造林、管护、防火、日常监管和服务作用,对项目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

2.强化督查考核。为确保植树造林取得成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全县植树造林情况跟踪考核,并对没有完成造林任务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单位县政府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实行挂牌督办。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县政府建立造林绿化专项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3.强化媒体宣传。加大媒体宣传的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及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项目建设目的和意义,大力宣传《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辽宁省防沙治沙实施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对西北地区沙地果品进行网络宣传和销售,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坚持依法造林、依法治沙,最大程度提升群众保护自然、建设家园的热情,自觉参与到防沙治沙、治理环境的行动中来。

 

附件1: 台安县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台安县2021年春季造林绿化技术要求

附件3: 台安县2021年春季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