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客运出车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客运出车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21〕7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客运出车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台安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全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客运出租车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客运出租车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建立经营有序、服务优质、方便快捷的出租车客运服务体系,按照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各方积极配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出租车市场监管力度,全面实行出租车 “五统一”工作目标,强力推进出租车计价器启用工作,查处和纠正客运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集中整治,运营行为明显规范,出租形象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投诉举报明显减少,推动客运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打击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2.查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态度恶劣,擅自涨价、甩客等违规行为;

3.规范电召服务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整治出租车利用0412-4988888电召服务平台和其他方式从事固定线路经营和非法拼客经营行为;

4.遏制出租车经营者不服从企业管理、随意挂靠等现象;

5.治理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车内卫生脏乱差、乱粘贴小广告等行为;

6.实现出租车“五统一”管理目标。即:统一车辆车型、统一车体颜色、统一标志标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出租车顶灯;

7.开展出租车顶灯、计价器的安装和启用工作。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12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2021年5月12日至5月26日)

召开整治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客运出租车违法违规营运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公布出租车“五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的积极性,营造整治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2021年5月27日至12月20日)

(一)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安交警大队、巡防大队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整治执法队伍,采取定点与流动检查、定时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

(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严肃查处宰客、甩客、乱涨价等违规经营行为,对车容车貌不整、车内卫生脏乱差、随意粘贴小广告、车内吸烟、打手机、失物不返还、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三)县交通运输局适时做好出租车辆更新,强力推进出租车“五统一”,全面提升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形象。

1.统一车辆车型。出租车车型最多确定4款,作为出租车市场更新车型,严禁随意增加车型。

2.统一车体颜色。车体颜色确定为绿灰一种。

3.统一标志标识。车门粘贴统一样式的公司标识,车内装置统一样式的服务卡,服务卡注明所属公司、车牌照号、驾驶员姓名、服务承诺、举报电话。

4.统一管理模式。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出租车运营实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对全县793台出租车全部实现公司化管理模式,巩固集约化经营成果,纠正个体出租车经营者不服从公司管理、随意挂靠等不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二是规范电召服务平台经营、管理、服务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服务行为。

5.统一出租车顶灯。交通运输局采取市场运作方式,为全县现有793台出租车免费更换统一款式的出租车顶灯,提升客运出租车市场整体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1)出租车经营者要配合管理部门,到指定的合作企业免费安装带有GPS卫星定位和LED显示屏的出租车顶灯;

(2)严禁出租车经营者私自安装其它出租车顶灯,发现私自安装的,管理部门强制拆除;

(3)出租车经营者要确保出租车顶灯GPS卫星定位和LED显示屏正常使用,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及时到安装企业免费维修;

(4)出租车经营者要按照统一安排,通过出租车顶灯发布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不允许私自发布广告行为;

(四)组织开展出租车计价器的安装启用、票价调整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健全长效机制(2021年12 月21 日至12 月30日)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取得的经验,巩固“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出租车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出租车“五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切实增强监管能力,防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反弹,建立健全出租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整治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督导各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定期召开整治联席会议;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

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附后)

2.明确责任分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客运出租车市场联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法规解释、案件执行、文书制作、案卷整理等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出租车“五统一”工作负责规范出租车企业合法经营,加强管理本公司出租车。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出租车驾驶员野蛮驾驶、乱停乱站、违章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非法改装加装高音喇叭,夜间乱鸣喇叭扰民行为;整治客运站点、小区门前候客影响交通行为;配合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出租车“五统一”工作,对操纵非法营运行为的黑恶势力依法予以打击;对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及暴力抗法违法犯罪等人员和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因整治行动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行相应处置;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并配合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发改局负责制定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出租车票价标准。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出租车管理相关要求,负责出租车计价器的采购、安装、年检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事前收集证据、现场实况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违法处罚等现象发生。

2.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工作实效。要加大违法违规车辆和人员的查处,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对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严肃处理;对妨碍公务、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员公安部门依法进行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控制运力。目前,全县拥有巡游客运出租车793台,市场已处于饱和状态,不能再增加运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文件精神及道路运输相关法规的相关规定,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宏观调控,控制好运力,坚决防止因出租车数量增加而导致市场供需关系失衡及社会矛盾。

 

附件:台安县整治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台安县整治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于德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赵玉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雷  虹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远文来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德  公安局党组成员、禁毒专员

李  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科级干部

杨  亮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李  哲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  刚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雷虹。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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