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台安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全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客运出租车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客运出租车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建立经营有序、服务优质、方便快捷的出租车客运服务体系,按照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各方积极配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出租车市场监管力度,全面实行出租车 “五统一”工作目标,强力推进出租车计价器启用工作,查处和纠正客运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集中整治,运营行为明显规范,出租形象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投诉举报明显减少,推动客运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打击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2.查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态度恶劣,擅自涨价、甩客等违规行为;
3.规范电召服务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整治出租车利用0412-4988888电召服务平台和其他方式从事固定线路经营和非法拼客经营行为;
4.遏制出租车经营者不服从企业管理、随意挂靠等现象;
5.治理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车内卫生脏乱差、乱粘贴小广告等行为;
6.实现出租车“五统一”管理目标。即:统一车辆车型、统一车体颜色、统一标志标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出租车顶灯;
7.开展出租车顶灯、计价器的安装和启用工作。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12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2021年5月12日至5月26日)
召开整治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客运出租车违法违规营运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公布出租车“五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的积极性,营造整治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2021年5月27日至12月20日)
(一)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安交警大队、巡防大队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整治执法队伍,采取定点与流动检查、定时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
(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严肃查处宰客、甩客、乱涨价等违规经营行为,对车容车貌不整、车内卫生脏乱差、随意粘贴小广告、车内吸烟、打手机、失物不返还、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三)县交通运输局适时做好出租车辆更新,强力推进出租车“五统一”,全面提升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形象。
1.统一车辆车型。出租车车型最多确定4款,作为出租车市场更新车型,严禁随意增加车型。
2.统一车体颜色。车体颜色确定为绿灰一种。
3.统一标志标识。车门粘贴统一样式的公司标识,车内装置统一样式的服务卡,服务卡注明所属公司、车牌照号、驾驶员姓名、服务承诺、举报电话。
4.统一管理模式。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出租车运营实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对全县793台出租车全部实现公司化管理模式,巩固集约化经营成果,纠正个体出租车经营者不服从公司管理、随意挂靠等不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二是规范电召服务平台经营、管理、服务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服务行为。
5.统一出租车顶灯。县交通运输局采取市场运作方式,为全县现有793台出租车免费更换统一款式的出租车顶灯,提升客运出租车市场整体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1)出租车经营者要配合管理部门,到指定的合作企业免费安装带有GPS卫星定位和LED显示屏的出租车顶灯;
(2)严禁出租车经营者私自安装其它出租车顶灯,发现私自安装的,管理部门强制拆除;
(3)出租车经营者要确保出租车顶灯GPS卫星定位和LED显示屏正常使用,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及时到安装企业免费维修;
(4)出租车经营者要按照统一安排,通过出租车顶灯发布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不允许私自发布广告行为;
(四)组织开展出租车计价器的安装启用、票价调整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健全长效机制(2021年12 月21 日至12 月30日)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取得的经验,巩固“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出租车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出租车“五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切实增强监管能力,防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反弹,建立健全出租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整治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督导各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定期召开整治联席会议;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
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附后)。
2.明确责任分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客运出租车市场联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法规解释、案件执行、文书制作、案卷整理等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出租车“五统一”工作;负责规范出租车企业合法经营,加强管理本公司出租车。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出租车驾驶员野蛮驾驶、乱停乱站、违章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非法改装加装高音喇叭,夜间乱鸣喇叭扰民行为;整治客运站点、小区门前候客影响交通行为;配合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出租车“五统一”工作,对操纵非法营运行为的黑恶势力依法予以打击;对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及暴力抗法违法犯罪等人员和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因整治行动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行相应处置;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并配合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发改局负责制定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出租车票价标准。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出租车管理相关要求,负责出租车计价器的采购、安装、年检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事前收集证据、现场实况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违法处罚等现象发生。
2.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工作实效。要加大违法违规车辆和人员的查处,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对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严肃处理;对妨碍公务、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员公安部门依法进行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控制运力。目前,全县拥有巡游客运出租车793台,市场已处于饱和状态,不能再增加运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文件精神及道路运输相关法规的相关规定,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宏观调控,控制好运力,坚决防止因出租车数量增加而导致市场供需关系失衡及社会矛盾。
附件:台安县整治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台安县整治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于德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赵玉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雷 虹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远文来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德军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禁毒专员
李 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科级干部
杨 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李 哲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 刚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雷虹(兼)。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