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坚持落实“门前五包”政策,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的意见建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坚持落实“门前五包”政策,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的意见建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坚持落实“门前五包”政策,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的意见建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1-06-01 14:51来源:作者:点击:

    王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落实“门前五包”政策,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城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具体实际,我县不断调整管理要求和工作措施,严格管控“地摊经济”规模形态,进一步落实商贩摊主责任制度,合理规划摊贩疏导点,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地摊经济”规范有序实施。针对“地摊经济”环境卫生管理需求,在加强常规保洁、垃圾收运工作同时,以推进垃圾分类为契机,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夯实商贩摊主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切实把“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使其真正发挥作用,使城区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根据《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我县于2020年4月开始与临街商业网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目前已签订“责任书”5000余份。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