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建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建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建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6-01 14:52来源:作者:点击:


    周玉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提高农村道路路面见警率,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道路警力不足时,巡警配合交警到县乡道路巡逻执勤,严查各类货车超载、非法改装、遗撒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集中整治、联合整治、突击夜查等执法方式,提高打击整治效果,达到养路护路和预防交通事故目的。开展联合治超集中统一行动,每月不少于四次。

    2.认真排查道路隐患,及时采取预防交通事故措施。在事故易发路口、路段增设限速、“易发事故”警示标志,改进交通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路口、急弯路可视度。对遮挡交通标志及路口视线的树木及时砍伐,对违规广告及堆放杂物进行清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利用农村文化广场宣传版、广播喇叭对村民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积极开展对村民交通违法劝导活动,针对农村电动车、行人夜间伤亡事故多发特点,宣传交通安全文明常识、交通法律法规、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发布危险路段警示预告,切实提高网上网下宣传渗透力和冲击力。

    4.治理超限、超载和路产路权维护。我县成立农村公路路政执法中队,对全县农村公路定期、不定期巡查,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加强对沿线群众爱路、护路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5.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对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总投资1423.04万元,累计消除安全隐患路段601.5公里。危桥改造工程共53座,总投资1629.1万元。经省市质监及三方检测机构鉴定,相关工程均到达合格标准。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