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合理化管种社区绿地的建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合理化管种社区绿地的建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合理化管种社区绿地的建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6-01 14:53来源:作者:点击:

    杨德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化管种社区绿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认识到绿化带和小区内任何位置不属于业主本人,不得种菜或圈地成为个人使用地。

    2.组成工作小组针对小区私自占用或开荒种地业主进行说服,由相关执法部门出面收回公共用地后统一规划种植花草树木等。

    3.我县逐一排查、统筹协调,按照相关要求逐步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目前已将该问题列入老旧小区规划改造,逐步完善硬覆盖、绿化亮化等工程。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