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如何更好推进地摊经济的建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如何更好推进地摊经济的建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如何更好推进地摊经济的建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1-06-01 14:50来源:作者:点击:

    吕忠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更好推进地摊经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围绕“努力营造充满活力,井然有序的市容环境”要求,我县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统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一是针对流动摊贩实施临时疏导点管理,通过限定经营项目和时间、施划摊位线规范摆放等管理措施,提供遮阳棚罩、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等服务措施,采取城管执勤岗值守与执勤车机动巡查等管控措施,保障疏导点正常运行,规范商贩经营行为,保持市容环境秩序。我县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梳理,在县繁荣北街(工会北侧)、振兴路东商业街、三中南桥、潘屯南桥、恩良西路西商业街、幸福广场等6个区域设置临时占道经营摊点,切实为经营者提供帮助,促进城市商业发展。二是针对沿街门店、夜市集中区等临时占道设置商品展示和就餐区情况开展专项清理。以全天候机动巡查和重点街道布控检查为主要措施,指导门店规范摆放占道设施,纠正占用盲道,落实就餐区铺设地革、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要求,防止污损地面,保障“烟火气”下地。三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设置城管值守点、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结合批评教育、劝阻引导和执法处罚,纠正和取缔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城区市容环境秩序。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落实商贩摊主责任制度,合理规划摊贩疏导点,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地摊经济”规范有序实施。同时加强常规保洁、垃圾收运工作,以推进垃圾分类为契机,通过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夯实商贩摊主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