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家庭责任 让监护不缺位——县检察院制发鞍山地区首份《督促监护令》-部门动态-台安县人民政府

落实家庭责任 让监护不缺位——县检察院制发鞍山地区首份《督促监护令》-部门动态-台安县人民政府
    落实家庭责任 让监护不缺位——县检察院制发鞍山地区首份《督促监护令》
    时间:2021-07-19 12:00来源:作者:点击:

    为有效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作用,台安检察机关今年以来积极探索落实“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7月14日,县检察院召开《督促监护令》现场宣告送达会,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当面宣告送达,要求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促进家庭保护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上,办案检察官首先向与会的监护人、侦查机关代表、村委会代表、律师代表说明当事人涉案情况,通过案件调查和社会调查,指出了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监护缺位、沟通不畅、教育不严等问题,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宣读送达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促监护令》,以七项具体内容督促监护人从生活、学习等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侦查机关代表、村委会代表、律师代表依次发言,积极对当事人的监管教育建言献策,监护人也表示今后将深刻反思问题,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孩子严加管教、积极沟通,与检察官一起帮助孩子回归正途、健康成长。

    据悉,该份《督促监护令》是鞍山地区检察机关制发的首份《督促监护令》,也是台安检察机关未检工作落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具体体现,对化解社会矛盾,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率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司法干预,督促监护人反思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对未成年人教育不到位等问题,重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矫正,填补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监护的盲区。接下来,台安检察机关将持续完善落实《督促监护令》机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引导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提升亲子沟通能力,配合司法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守护祖国的明天。

     

    (郭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