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推进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府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推进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府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台政办发〔2021〕21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推进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鞍山市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整合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为无差别受理窗口,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以服务方式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以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改善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率。

(二)应纳尽纳。对尚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集中管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积极创造条件进驻办理,必须“应进必进”“应纳尽纳”。

(三)分类整合。按照“一个窗口”面向企业群众的要求,稳步推进事项的分类整合和综合受理窗口的分类设置,着力增强办理事项分类和综合窗口布局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协调性。

(四)因地制宜。各部门要聚焦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认真学习其他部门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上的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方式方法,重点在规范办理条件、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以及合理配置后台办理和前台受理人员等方面探索创新,努力打造符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具有特色的精简、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模式。

三、工作任务

(一)设置无差别受理窗口。

无差别受理窗口分为行业无差别受理窗口、专项无差别受理窗口、综合无差别受理窗口三类。

行业无差别受理窗口分为:社保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医保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公积金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不动产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

专项无差别受理窗口分为:商事登记无差别受理窗口、工程建设项目改革无差别受理窗口、惠企政策咨询(政务信息公开)无差别受理窗口、统一发证无差别受理窗口、“跨域通办”无差别受理窗口。

综合无差别受理窗口:除上述业务及公安、司法和中(省、市)直单位业务外,其他所有行使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类事项都要通过综合无差别受理窗口,做到统一收件、限时办结、全程留痕、统一出件,相关部门不得单独收件。(责任单位:县营商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住房公积金)

(二)编制“一窗受理”事项清单。梳理发布需进驻无差别受理窗口所涉及到的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县营商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住房公积金)

(三)制定“一窗受理”事项集成服务受理标准。围绕集成化服务标准编制《“一窗受理”事项集成服务受理材料标准化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作为无差别受理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实现各行业、各专项以及综合事项“一窗集成”“一次集成”。(责任单位:县营商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住房公积金)

(四)开展业务培训。各部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受理审批事项专业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责任单位:营商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住房公积金)

(五)推动大厅功能升级。合理规划布局。根据“一窗受理”改革需要,对大厅功能布局进行升级改造,完善行政审批区功能。配置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实现线下线上平台相融合,构建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程留痕的集成服务体系。(责任单位:营商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步骤

(一)建章立制(9月24日—10月15日)

1、县营商局负责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改革无差别受理窗口、惠企政策咨询(政务信息公开)无差别受理窗口、统一发证无差别受理窗口、“跨域通办”无差别受理窗口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一窗受理”事项清单、制定“一窗受理”事项集成服务受理标准和组织实施业务培训等工作。

2、县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住房公积金分别负责制定社保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医保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不动产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商事登记无差别受理窗口、公积金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一窗受理”事项清单、制定“一窗受理”事项集成服务受理标准和组织实施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10月18日—11月19日)

各部门按相关方案和意见,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并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培训和相关后续完善保障工作。

(三)督查考核(11月22日—12月31日)

县营商局会同县政府督查办组成工作专班,深入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实地督查督办,确保“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是我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重要举措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检查督导。“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列入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将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加强改革宣传,提高“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模式的知晓度。要多渠道听取企业和群众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