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办事指南-业务办理-台安县人民政府

养老机构备案办事指南-业务办理-台安县人民政府
    养老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时间:2021-11-22 14:42来源:作者:点击:

    一、申请材料

    养老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养老机构的不动产权证明或是租房协议、营业执照或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是消防报告。

    二、办理流程

    养老机构举办者应当在完成登记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养老机构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领取《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对于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全的,民政局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举办者补全材料后备案;经核对材料信息齐全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并书面告知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三、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

    四、申请办理地点

    养老机构所在地民政局

    五、联系方式

    县民政局电话0412-482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