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 (2019) 1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月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养老机构备案之后,民政局现已没有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也没有相关投资审批流程。
台安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