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通知-惠企政策-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通知-惠企政策-台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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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通知
    时间:2021-11-30 10:47来源:作者:点击:

    台规中介办发〔20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辽商改发[2021]9号),现对《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7月8日调整更新)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2行政审批事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涉及的编码2中介服务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二、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21行政审批事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涉及的编码30中介服务事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和编码160中介服务事项(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

    三、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31行政审批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涉及的编码40中介服务事项(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32行政审批事项(辐射安全许可)涉及的编码42中介服务事项(监测报告编制)。

    五、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40行政审批事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涉及的编码52中介服务事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六、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46行政审批事项(取水许可)涉及的编码56中介服务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七、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48行政审批事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涉及的编码58中介服务事项(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八、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49行政审批事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涉及的编码59中介服务事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九、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50行政审批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涉及的编码60中介服务事项(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十、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38行政审批事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涉及的编码199中介服务事项(利用方案及相关图纸编制;工程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十一、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51行政审批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涉及的编码61中介服务事项(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十二、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52行政审批事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涉及的编码62中介服务事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十三、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53行政审批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及的编码63中介服务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十四、取消《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88行政审批事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涉及的编码108中介服务事项(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

    调整后,《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7月8日调整更新)其他内容不变,在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网站上予以更新发布。


    附件:1、台安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11月26日调整更新)

       2、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辽商改发〔2021〕9号)


    台安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