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我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高层动态-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我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高层动态-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我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25 09:35来源:鞍山日报作者:点击: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提高,为全力做好我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23日发布《关于做好我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强化春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

    按照我省关于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我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坚持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市民度过健康、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强化春节期间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春节期间要严格落实来(返)鞍人员健康申报和管理。重点管控地区(含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鞍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重点关注地区来(返)鞍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健康监测;省内外来(返)鞍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鞍后建议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春节期间倡导市民就地过年,来(返)鞍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强化风险职业人群管控

    按照行业管控要求,对于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及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农贸(集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出租车司机等风险职业人群,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信息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我市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出租车司机要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原则上不举办超过300人的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保证瞬时空间人员密度不超过1人/平方米。

    坚持多病共防

    为有效降低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持续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应强化自身健康意识,坚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卫生习惯,积极引导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但暂未接种的市民,自觉主动前往接种点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