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2-01-05 14:32来源:作者:点击: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政府补贴项目资金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管理,专项用于基本养老金补贴及缴费补贴。财政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支付部分基础养老金补贴,同时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部分缴费补贴。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预算安排,其中基础养老金的补贴80%为省级以上财政补贴,10%为市级财政补贴,10%为县级财政补贴;对个人缴费的补贴100%为县级财政补贴。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县城乡居保法定覆盖人数184671人,实际覆盖人数184671人,覆盖率为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足额发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管理服务,紧紧围绕“一覆盖两提升三保障”工作主线,通过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优化服务、减免不必要证明、一站式办理、网上预约不见面服务等方式,让参保者高效、便捷享受各项社保经办服务等各项措施,全面提升服务对象服务满意度,城居保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行为;严格印章、票据管理;严格基金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实现社银系统对接,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推进财务业务一体化,实时对接机制,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有序运转。

    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足额拨付、安排落实。2020年拨付财政资金1092.1万元,及时拨至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专户,已足额到位,并及时发放到城乡居民手中。

    三、综合评价结论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1092.1万元,其中:80%为省级以上财政补贴,10%为市级财政补贴,10%为县级财政补贴。2020年7月台财437号91万元,9月台财597号143万元,11月台财134号654万元,12月台财920号204.1万元。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安县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制度的要求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严格按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和支付。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经全部发放完毕,资金使用完全合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项目有明确的社会需求和量化目标,符合国家法规和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提高了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与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对于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项目资金从筹集、支取、到监督有章可循,管理水平较高,项目绩效较好。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由于多种养老保险制度并行,衔接转移制度有待完善,中青年群体参保积极性不高;宣传工作还有不足,部分人员存在观望情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偏低,人民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城乡居民保政策。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使城乡居民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适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推动城乡居民保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